1.原文連結(必須檢附):
http://udn.com/news/story/10259/1908024
2.原文內容: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涉及洗錢防制疏失,遭美國重罰1.8億美元(約57億台幣),創國銀史上
最高海外罰款紀錄,公司昨晚指出,這是因兩地(台、美)對匯款業務認知不同所致,但
美國調查卻直指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之間,存在多筆可疑交易,似乎牽連之前
轟動全球的「巴拿馬文件」,早就被美政府盯上,美台說法不一致,而今年3月前董事長
蔡友才閃電請辭,且董事長職位懸空4個月,其中巧合,兆豐銀都還未回答這些關鍵問題
。
美方報告今年2月一出爐,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3月就突然離職,本月16日才接任兆豐金
新董座的徐光曦一上任就飛美國「善後」,與美國官方協商,美東時間19日由兆豐銀總經
理吳漢卿、紐約分行協理黃士明及DFS署長傅洛(Maria T. Vullo)簽署合意令(
Consent Order)。
兆豐銀紐約分行因與巴拿馬分行間多筆可疑交易,違反美國「反洗錢法」,已與紐約州金
融服務署(DFS)簽署合意令,要求兆豐銀建立有效合規管控機制,保持2年獨立監測。
DFS調查確認,兆豐銀紐約分行與巴拿馬2家分行(巴拿馬市及箇朗自由貿易區)之間存在
多筆可疑交易,惟總行卻對其中恐涉及洗錢交易高風險,漠不關心。
昨晚兆豐金緊急召開董事會,公司才向董事們說明,並於晚上10時30分赴台灣證交所召開
重大訊息說明,可是未說明美方質疑關鍵問題巴拿馬文件及洗錢 。
兆豐金控暨銀行總經理吳漢卿說,遭罰是法規認定上的差異,他舉例,像有一個匯款,匯
到已關戶的戶頭,在台灣就是將匯款退回即可,但在美國卻要申報已關戶的戶頭是可疑帳
戶。
DFS於2015年1至3月間,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一般業務金融檢查,發現兆豐銀行2012年的
匯款交易有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相關規定,並於今年2月的檢查報告中指出,
有應申報疑似洗錢交易而未申報的行為,隨後,金控董事長蔡友才3月就突然請辭,敏感
請辭與美方報告出來發現該行闖禍時點的巧合,更令金融圈議論紛紛。
同時,蔡友才離識後懸缺長達4個月的董座,一直找不到人接替,直到要簽署合約前夕,
才突然敲定由華南金董座徐光曦接任,且徐光曦過去任職兆豐銀時就曾處理過澳洲分行相
關違反洗錢防制法令缺失,頗有臨危受命味道,市場也揣測兆豐闖禍消息,恐怕金融界早
在今年上半年就已知悉。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徐光曦有夠倒楣 剛上任三天就要去解決爛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