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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兆豐銀案 北檢傳喚兆豐3高層
風傳媒作者劉怡馨 | 風傳媒 – 2016年8月25日 下午5:18
兆豐銀紐約分行違反美國反洗錢法規遭重罰57億元,
台北地檢署25日以證人身份傳喚兆豐銀副總經理梁美
琪、法遵主管陳天祿及企劃處長莊瑞中,下午先後將
梁美琪、陳天祿請回。
陳天祿離開時表示,「只是接受檢察官做一般性查證
,回應檢察官問的一些問題。」而莊瑞中到案時僅低
調表示,「只是來送文件」。
北檢日前已將兆豐銀前董事長蔡友才列為被告並限制
出境,隨後也傳訊現任董事長徐光曦、總經理吳漢卿
,全案是否有違反《金控法》、《銀行法》及《洗錢
防制法》等尚待釐清。
從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搜集本案的相關資訊
來看,北檢表示,初步判讀兆豐銀紐約分行遭裁罰的
基礎事實,主要為未能有效解釋紐約分行與兆豐銀巴
拿馬分行間的可疑交易,且內控缺失未能實施適切的
實地查核等,因此遭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6.5億
元)。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檢調加油啊,兆豐很多高層都是蔡友才的手下或集團
都很狡猾奸詐的~~ 絕對不會輕易說實話 xd
另外還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刑事責任和蔡友才的手下
要全部一起逮捕逮捕逮捕~~~ 逮就補~~~
羈押羈押羈押~~~ 可達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