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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日商「百尺竿頭」公司公開收購台灣遊戲廠商樂陞股票,卻爆發違約不交割風暴,檢調偵
辦後聲押禁見樂陞董事長許金龍,但台北地院兩度裁定讓許交保,台北地檢署再抗告後,
高院昨天二度撤銷北院二千萬元交保的裁定,發回北院重新裁定。台北地院在颱風夜裡傳
喚許金龍到案,漏夜開庭審理,凌晨4時第三度裁定許金龍交保,交保金額和上次一樣維
持二千萬元,且限制住居、定時向轄區派出所報到,不過這次還加了限制出境、出海,檢
方表示,會研究後再決定是否抗告。
台北地院原定昨早上10時開庭,但因梅姬颱風風雨過大,一度取消庭期,下午見風雨趨緩
,通知許金龍晚上8時到北院開庭;晚間7時30分左右,許金龍冒著風雨抵達北院,準備迎
接第三度聲押庭,對於記者追問是否有信心可以再獲交保,他沒有回應,經過近8個小時馬拉松式開庭,許獲原裁定交保後,一臉疲憊地走出
法院,全程不發一語。
法官針對高院發回理由認為,全案雖有許多潛在被害人,且金額龐大,許金龍又自承樂陞
公司有轉投資日本、中國,但他案發仍主動回國配合檢調偵辦,也查無他在海外置產或持
外國護照,家屬也都住在國內,認定無逃亡之虞。許雖於案發後聯繫黃姓證人,但自承僅
為關心未討論案情,且黃男根本不清楚百尺竿頭公司實際情況,也沒保管公司大小章及存
摺,甚至被解除負責人職務都不清楚,只是名義負責人,且無證據顯示許與共犯、證人聯
繫,又檢方首次聲押並未以黃姓證人證詞證明許串證,經法院裁定交保後才提出該證據,
顯然檢方不認為黃的證詞是許串證的證據。又許被質疑僅保留公開收購後(今年8月23日
)的通訊記錄,刪除併購案破局前的記錄,其實是許換手機後重新加入微信,另許被查到
多次以viber、微信進行通話,但檢方未舉證許與何人通話,雖而全案雖有其他證人或被
告未到案,但檢方也未證明許與這些人聯絡,因此,無法證明許有串證、滅證之虞。
高院二度發回理由指出,調查局9月23日詢問此案黃姓證人:「樂陞公司弊案事發後,許
金龍有無試著與你聯繫?目的為何?」黃姓證人證稱:「弊案爆發遭媒體揭露後,許金龍
有主動打電話關心我,並詢問我是否遭檢調單位約談,我當時因考量律師告知我不宜再與
許金龍聯繫,所以我只簡單回答他幾句就掛掉電話,並沒有談及案件內容。」高院認為,
顯見許金龍試圖向該名證人探詢檢調約談情形,目的並非僅止於朋友間互相關心,但北院
對此沒有詳究,就認為許男沒有勾串證人,並不妥當。
此外高院指出,調查局查扣許男及共犯、證人的手機,發現許男的手機只保留公開收購案
破局(8月30日)後的通訊紀錄,之前所有討論紀錄都刪除,而且從9月6日起,許男與共
犯或證人多次以viber、微信等通信軟體通話,恐難透過監聽或調閱通聯紀錄等方式蒐證
,但台北地院卻沒有詳查釐清許男是否有湮滅證據之虞,就讓他以2000萬元交保;另外,
此案還有其他共犯滯留國外未到案,交保在外的許男若以上述通訊軟體勾串境外共犯,將
影響檢方偵辦。
事實上檢調偵辦「百尺竿頭」收購樂陞案,已三度聲押許金龍,卻都敗北。上周五(23日
)檢調大規模搜索許男住處等33個地點、約談許男、「百尺竿頭」前負責人黃文鴻等50多
人漏夜訊問,上周六(24日)傍晚5時許,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之虞,向北
院聲押禁見許男。
其間,北檢一度因未合法逮捕許金龍就聲請羈押,擔心遭法院駁回,先撤回羈押聲請補正
逮捕程序後,才二度聲請羈押許男,但北院認定,許男是主動返國配合調查,未在國外置
產也無他國護照,更無親人在國外,上周六(24日)晚間8時許,以許金龍雖有逃亡可能
但無串證之虞,裁定讓許男交保1千萬元並限制住居,附加每周向警方報到3次,即可確保
他到案接受司法調查。
檢方不服,周日(25日)上午提起抗告後,獲高院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但北
院重開羈押庭後,僅將交保金提高成2千萬元,檢方不服二度抗告,高院昨天凌晨二度撤
銷交保裁定,北院為免影響案件偵辦,颱風夜裡漏夜開庭決定是否羈押許男。(法庭中心
/台北報導)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滿20字):
許董翻了卡,贏了這一局,三進三出也算是英雄,北檢看起來繼續抗告意願不高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