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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林鳳營「化工奶」po文網友判3月
【綜合報導】基隆黃男前年在Ptt貼文「原來林鳳營鮮乳是加了許多『化學物質』的化工
鮮奶」,還說公視當晚要播出新聞,遭味全公司控告誹謗,台北地院日前依誹謗罪判黃男
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這是首件散播味全是化工奶被判刑案件。
檢確認無化學物質
味全2013年爆發食安風暴,陸續有網友貼文指旗下林鳳營鮮奶是化工奶均挨告,但檢方以
食安問題關乎健康,屬可受公評之事,不起訴網友。
2016年11月,黃男也在Ptt jok版貼文「【笑話】愛林鳳營的看仔細,今晚上10點,公視
第13台已查出來。原來林鳳營鮮乳是加了許多『化學物質』的化工鮮奶!」「公視會播當
年頂新做『多氯聯苯毒害』專輯」等語,味全再提告。
黃男承認收到別人文章後轉載,非惡意誹謗味全。檢方調閱CAS、SGS檢測報告,確認林鳳
營無化學物質,考量黃男留言時間與食安事件隔3年,且公視已澄清無此報導,黃男卻未
經查證就貼文。
開庭時黃男認罪被依誹謗罪判刑3月,因雙方放棄上訴定讞。味全表示,對已澄清過不實
指控,若網友持續轉載,未來都會循法律解決。
評論:
繼法院還味全清白後,今林鳳營鮮乳又獲檢調認證為無化學物質之純鮮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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