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在投資美股的臺灣同胞都知道W8-Ben form (假設你沒有它國的身份),
美股股利(假設你投資的公司獲利/營業以在美國為主, like AAPL) 股利會被課稅30%
(想要退稅的手法就自行處理, 有爭議咱不論)
若是用"中國人"身份 那就只課 10%
2. 中國大陸/HK 不課證所稅, 所以全球追稅這一條對資本利得不適用.
(但是公司戶不確定)
3. 新聞要反著看, 嘴獨心統的很多都在想怎麼避稅, 台吱叭百年前就被日本
先知 "看出出", 貪生怕死想發財.
4. 李大釗兒子會甚麼會被清算鬥爭?老子也是媚外呀, 系賀.
※ 引述《nightwing (內觀自心)》之銘言:
: 1.原文連結:
: https://tinyurl.com/y825dkcf
: 2.原文內容:
: 申領中國大陸居住證 可能需在陸繳納全球所得稅
: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台北21日電)中國大陸將於9月1日起開放台
: 灣民眾申辦大陸的居住證,有企管業者指出,申領居住證者未來
: 可能會需要在大陸繳納全球個人所得稅,建議有大額境外所得的
: 台灣民眾暫緩申辦。
: 中國大陸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月底將要由全國人大常
: 委會召開的會議二審。根據草案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
: 沒有住所而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住滿183天的個人,即符合稅
: 收居民的定義,其從中國境內和境外獲得的所得須繳納個人所得
: 稅。
: 大陸官方日前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其中規
: 定,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
: 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根據本人意願申請居住證。
: 漢邦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李仁祥告訴中央社記者,「有住所」將
: 構成大陸個所稅法草案中的稅收居民,台灣人申領大陸居住證恐
: 怕會需要在大陸繳納全球個人所得稅,對於有大額境外所得的台
: 灣民眾可能會招致更大的稅務負擔。相關疑義仍待陸方澄清。
: 他說,按照個所稅法草案,只要會計年度內在中國居住超過183
: 天,領不領居住證都是稅收居民,定義較以往嚴格許多,已有許
: 多台商對於未來可能要在大陸繳交全球個人所得稅感到事態嚴重
: 。過去不少在陸台籍人士是以非居民身分,僅繳交在大陸境內的
: 所得稅。
: 他建議有大額境外所得的台灣民眾暫緩申領居住證,等大陸的個
: 所稅法草案正式立法通過並確定居住證的申領不會構成稅收居民
: 時,再來決定是否申領居住證。
: 李仁祥也說,「兩案租稅協議」就是為了避免往來兩岸的民眾被
: 雙重課稅而設,規範了相關的協商機制,但目前這個協議仍卡關
: ,還未經立法院同意生效,對受影響的台灣民眾來說很困擾。
: 對於究竟在大陸或是台灣繳納個人所得稅更為划算,李仁祥說,
: 兩岸稅制不同無法類比,也不能一概而論,但是就情感上,他相
: 信多數台灣人希望繳稅給台灣政府。
: 3.心得/評論:
: 中國惠台新政策-中國版肥咖條款。
: 依法納稅是一個好國民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