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之銘言:
: 現在要比較擔心的是
: 如果聯電這個 大家都認為成罪是確定的事了
: 下一個會是哪家?
: 我國的豬屎屋被挖走的人也不少
: 挖人總部就在台元
: 通常是一整個團隊一整個團隊的挖
: 下一個上十字架的會不會就是豬屎屋了?!
: 這個 政府要加緊修法呀 不然台灣被制裁就麻煩了
挖人是沒犯法,這件案子犯法的是下載公司技術文件帶回家
美光去年在台灣就告聯電了,下面是去年9月的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85423
節錄新聞中的一段:
何建廷104年11月跳槽到聯電,在PM2擔任經理,得知聯電正推動32奈米DRAM製程技術,竟
把原本在美光公司工作期間,擁有或掌控許多機密文件、檔案、相關電磁紀錄,複製到自
己隨身碟、個人硬碟,然後帶到聯電公司南科辦公室及其宿舍,何與台灣美光有簽署「聘
僱契約」、「保密及使用著作財產權相關合約」,何嫌此舉已侵犯相關保密條款。
王永銘也被挖角,105年4月提出辭呈到4月26日正式離職之間,濫用其品質工程部副理職
權,輸入帳號及密碼,大量讀取美光公司營業秘密及著作,如DRAM製造方法、技術等擋案
達93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