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企業財務造假成本低 深交所建議欺詐發行

作者: mOoOm ((=ΦωΦ=)~口苗~)   2020-05-23 23:53:56
企業財務造假成本低 深交所建議欺詐發行可判無期
UDN 聯合報 記者林則宏/即時報導
瑞幸咖啡爆發嚴重財務造假,拖累所有海外中概股。身兼中共全國人大代表的深圳交易所
理事長王建軍因此在今年兩會提議修改刑法,將欺詐發行列為「金融詐騙罪」,將刑期提
高至無期徒刑,並提高罰金額度。
據《財新網》報導,這是王建軍連續第三年提案修改刑法、重懲欺詐發行。
瑞幸咖啡本月20日恢復交易後,股價持續暴跌。瑞幸的股價已從今年1月最高點51.38美元
,於周五收盤時跌至1.39美元,市值也從一度超過120億美元縮水至僅剩3.5億美元。
瑞幸財務造假也影響海外投資人對中概股的信心,導致近期中概股股價普遍走低。
王建軍說,「信息披露是證券市場的基石,不說假話、不做假帳、真實披露是最基本底線
。」
他指出,欺詐發行嚴重挑戰信息披露制度的嚴肅性,嚴重侵蝕市場誠信基礎,嚴重破壞市
場信心,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是證券市場的「毒瘤」。
這類案件往往涉及金額大、範圍廣、人數多,直接危及國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穩定,其危害
後果遠不止侵害企業管理秩序,也遠比普通金融詐騙嚴重。
但大陸現行刑法將欺詐發行被列為「妨害對公司、企業管理秩序罪」,最高刑期僅五年,
明顯與其社會危害性不相匹配。
王建軍說,欺詐發行罪與集資詐騙罪都屬於非法集資類犯罪,但後者被刑法歸入「金融詐
騙罪」章節,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他認為,欺詐發行應參照集資詐騙罪處理

王建軍指出,證券發行註冊制已寫入大陸新版「證券法」,在科創板、創業板先行先試的
基礎上,未來將向全市場推行。但若對欺詐發行犯罪處罰力度不夠,恐導致類似案件數量
進一步上升,影響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因此,他建議,將欺詐發行也列為「金融詐騙罪」,全面提高刑期和罰金額度,同時明確
「關鍵少數」刑事責任,使這類犯罪的刑罰配置與其社會危害性相匹配,建立健全「民行
刑」(民事、行政、刑事)三管齊下的責任追究體系,為全面實施註冊制「保駕護航」。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04/4585352
備註:
如果真的修改成無期徒刑 應該是全世界財務造假最重的刑責 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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