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主動提環現差 國內三分之一水泥供應恐受影響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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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1101)今(9)早代子公司金昌石礦(花蓮和平礦區)公告,8日已主動提送進行環
現差,台泥花蓮和平礦區依規定隨即停工,由於台泥仍備有3個月的礦石庫存,和平水泥廠
運作暫時不受影響,但如果環現差時間超過3個月,台泥和平水泥廠將面臨停窯,國內三分
之一水泥供應恐受影響。
台泥董事長張安平昨(8)日出席台泥股東會,他表示雖然自己並不認同法律上金昌石礦被
要求辦理環現差,但為了讓各界能夠理性面對問題,增進社會中相互間的理解,台泥決定主
動進行環現差。
張安平強調:「台灣需要產業,而產業需要溝通,台泥很誠意地希望和所有團體做溝通。」
他說,我們有自信,台泥在花蓮和平的礦區作業是世界上最環保的礦區之一,如果我們主動
進行環現差,各界能夠理性面對問題,增進社會中相互間的理解,並且體認到在現代社會中
,那麼台泥作為標竿企業,我們願意承擔。我們願意跟各種不同意見的團體協商向前行,讓
產業、社會、工業相輔相成,而不再是衝突對立。
根據規定,台泥和平礦區8日提出環現差後隨即停工。因台泥備有3個月的石灰石庫存,這3
個月內水泥廠的運作不受影響。但如果環現差時間超過3個月,台泥和平水泥廠將面臨停窯
。由於台泥和平廠占國內水泥供應量高達三分之一,恐衝擊國內水泥市場供應。
另外,由於台泥和平廠為水泥廠、發電廠及和平港「三合一循環經濟模式」設計,電廠並沒
有設置灰塘,一旦水泥廠停窯,和平電廠發電所產生的煤灰變成沒處去,電廠將被迫停止發
電。由於台泥和平電廠占國內電力4%,屆時國內電力供應也將間接受到影響。
台泥金昌石礦案是在2009年通過環評,接著依照區域計畫法、水土保持法、國有財產法、礦
業法等要求,向各級行政機關完成各項流程才能動工,台泥總共耗時8年才完備所有合法開
發應具備的一切核可條件,開始動工,也做好環現差,不過當時的主管機關環保署表示無提
環現差之必要。但台泥金昌石礦案動工後,有環團又主張,已超過環評3年效期,狀告行政
院請求判決撤銷不當裁示。
台泥董事長張安平(左3)與台泥團隊。記者曾仁凱/攝影
台泥董事長張安平(左3)與台泥團隊。記者曾仁凱/攝影
為此,雙方纏訟多時,去年台北高等行政法判決撤銷行政院訴願決定,認為台泥集團所屬的
金昌石礦應補送環現差報告,台泥認為不合理,以獨立參加人的身份依法提前上訴,目前上
訴仍在進行中。台泥此次雖然主動進行環現差,但上訴案仍持續進行,強調不影響原本的訴
訟程序。
心得
今天只有小跌 是還沒反應 還是不足為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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