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

作者: arnold3 (no)   2021-04-07 23:20:08
比較好的方式是看有沒有賺錢比較簡單 假如說這個標的文有賺到錢了
那就是合法的板規 如果這個標的文賠錢的話 就水桶禁止po文 然後長期下來
那些亂po文的自殺光了之後 剩下來的就是優質的文 這樣也不用在那邊說
合不合板規 否則一個人就算很懂板規 整天po很多文都合法的 但是沒人賺的到錢
有屁用 而另外一個人不懂板規 但是po文都能讓大家賺到錢 請問你禁他po幹嘛
簡單講就是憑實力說話 有實力的人有資格說話 沒實力的人讓他閉嘴就是了
※ 引述《BreezeCat (微風)》之銘言:
: 主旨:板規討論-處分累進原則
: <此篇公告開放回覆至看板發表完整意見 但務必注意內容充實>
: 說明:鑒於處分累進原則已多次受板友討論
: 雖前幾次經板主群討論,皆決定不予修改
: 此次聲浪再起,希望能廣納板友意見,來取得較佳的平衡點
: 現行規定:
: 4.違規與處份規範
: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案一罰 (以處分公
: 告計),有處份紀錄者於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
: 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7日)、一個月(30日)+退文、十年+退文。
: 板主群立場:
: 1.處分累進之用意為利用加重處分,來提供遏止惡意違規的行為,
: 並提醒板友在違反板規後,能更謹慎遵守板規
: 2."水桶十年"就時間尺度而言,有著永久處分的意涵,是最重處分,
: 同時是完全限制違規者再度出現於看板內的處分
: 在通常狀況下,一年內必須違規3~5次,才會遭受此處分,
: 期間必定會受到水桶一周及一個月的處分,應當可視為板友有足夠時間重新熟悉板規
: 3.對於這原則,最常見的爭議點是一個月>十年,是否加重太快
: 這部分有幾個可能解法:
: 一種是增加過渡時間 一個月>一季>半年>...>十年
: 但無論何種,只要跨進處分十年,大概還是會有質疑的聲浪
: 而3犯、5犯、10犯、100犯出局,多半也只是眾人共識,總會有異音
: 另一種則是將個別違規的累進分開計算,這樣如果是惡意違規就會很明顯
: 但相對上板主管板所需的心力就會大幅提高,現行人力實在難以執行...
: 4.目前板主群都明白水桶十年的嚴重性,因此但相關判決上,若有加重至水桶十年的可能性
: 多半會再嚴格檢視違規內容,確認無爭議後才執行,若有模糊誤判,通常也都會及時修正
: 因此前幾次對於修改處分累進原則的意見才會予以不修改的決定
: 5.此次希望能夠廣納板友意見,一同討論出大家較能接受的作法,
: 若對現行制度覺得妥善而無須修正,也歡迎告知,讓我們能夠蒐集到各面的意見
: 以上 感謝大家
作者: Redbeansauce (泓豆醬料)   2021-04-07 2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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