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lissa1681 (有個女孩叫小豬)》之銘言:
: 良心建議真的想在股票賺錢
: 兩條路
: 1、ETF
: 2、自己研究,買入,後果自負
: 參加投顧絕對不是一條天堂路
: 一兩年前我參加了X爾投顧
: 相信XX財富對折
: 當時是後疫情時代
: 電話中XX投顧是這樣跟我說的
: 「雖然現在口罩不缺了!你有可能突然不帶口罩嗎?不可能麻~」
: All in口罩股
: 結果我賠了快40w
: 會期快到了就打電話叫我停損
: 加上入會金20w 大概賠了60w
建議啦....遇到這種騙會期不換股硬凹的投顧,
你有時間的話,
打電話去金管會證期局檢舉,
要檢舉什麼呢?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400077
第 11 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提供證券投資分析建議時,應作成投資分析報告,載明合理分析基礎及
根據。
前項投資分析報告之副本、紀錄,應自提供之日起,保存五年,並得以電子媒體形式儲存
。
單純騙會費的大部分我相信都沒做,
尤其是你遇到這種擺爛的,
就算有補做,
你只要提出賠錢卻不停損和他報告相違背的地方,
一樣有機會中獎
可以參考某人當初怎麼被罰的XD
https://reurl.cc/95lL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