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顧問與董事會評估後完成,林說:「我們認為應該優先尊重,如果合意後造成破局,以後
: 台灣的市場就沒有合意併購的空間了。」
: 第2、開放敵意併購規範原意不在破壞合意併購,林維俊表示,國內過去20年來受到二次
: 金改陰影,金融活動受限,才會在2018年為了鼓勵金融機構整併而降低敵意併購門檻由
: 15%至10%,不是為了阻撓合意併購中的公司。
: 第3、如果金管會用「開放公平競爭」的理由,開放敵意併購驅逐或干擾合意併購,這是
: 不公平的,因為只要加價買到10%就可以阻撓100%股權轉換合意併購,違反程序正義。
: 第4、如果可以容許合意併購與敵意併購並行,合意已並行了,但敵意併購方已取得被併
: 公司股權,未來對合併後新公司仍有干擾、甚至發動新一波敵意併購。
: 第5、金融整併首重市場穩定與公共利益,金管會審視應有更高道德標準,中信金過去幾
: 宗整併還有訴訟、甚至訴訟未結案件,這些都是大股東與主管機關考慮的重點,金管會應
: 以合意併購優先,才能立下整併原則、讓大家遵循。
新光金股權組成成份,53%是本國自然人,也就是散戶是最大持有人
也就是說合意併購,只是玩文字遊戲,實質上是4%股權董事會的合意
但我們有自己的玩法,多數要尊重少數的意見
如果不讓我通過的話,你就違反程序正義,對吧?
本來一直在等台新這邊回應,看是否會加碼換股比例
看到這篇應該答案出來了,台新決策走情勒路線
也就是台新沒辦法加錢,現在需要靠金管會幫忙卡關
金管會真的兩難,這個案件將定調台灣金融市場,是否有中立的監管制度
我猜金管會要自保,最佳解就是:兩邊都退件,新光金維持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