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搶親大戰!台新金4大聲明 批中信金公布二階段收購價有違公司治理
原文連結: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2816116
發布時間:2024-09-13 15:19
記者署名:陳瑩欣
原文內容:
台新金(2887)與中信金(2891)搶親新光金(2888)進入白熱化對抗,中信金稱若應賣
投資人逾51% 用第1次收購價做2次收購,台新金今(13)發4大點聲明,抨擊中信金任意
宣布第二階段公開收購價格,根本無視公司治理及董事會權責。
以下是台新金控聲明稿:
1.本公司與新光金控合併案係採百分之百換股,有明確的換股價格並一次性完成,時程明
確、工具透明;本次調整換股價格,回應股東對換股價格之期待,合併完成後之成效將由
雙方股東繼續共享。
2. 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之方式,亦符合主管機關要求兼顧
各面向之期待。然以公開收購之名行干擾他人合意併購之實,金融市場失序,不僅傷害股
東權益,亦不利台灣金融之永續發展。
3. 金金分離,法有明文規範,本公司負責人之資格業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另本公司經
營一向重視公司治理,未曾如中信金控負責人有因涉犯背信罪嫌而遭停職或涉有刑責,亦
未有不當干預公司經營而連帶使經營團隊也遭致處罰之情事。至於合併案之自身利害關係
認定均有法定要件,絕不容有心人士穿鑿附會、濫行訴訟以詆毀本公司名譽,本公司已積
極蒐證並請律師研擬後續法律行為,以維商譽。
4. 併購案涉及案關公司及股東權益甚鉅,尚未確定之消息本不得任意公告。然查中信金
控尚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即恣意對外散布訊息及價格,已對市場造成不當干擾。如今在未經
董事會決議及主管機關核准前,又再次任意宣布第二階段之公開收購價格,視公司治理及
董事會權責於無物,建請主管機關嚴查該公司之決策過程合法性,俾利保護投資大眾權益
。
心得/評論:
價格輸人,只好攻擊人家的程序正當性,
不知主管機關會不會真的因為這樣駁回,
讓我們繼續看他們吵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