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力挺新新併 新勝3聲明:林伯翰曲解濫用IS

作者: yunaqoo (毛毛毛毛毛)   2024-09-29 22:15:31
力挺新新併 新勝3聲明:林伯翰曲解濫用ISS分析、實不可取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929002684-260410?chdtv
17:18 2024/09/29中時 黃琮淵
新新併「網內互打」延燒,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以「新光金創始股東」名義,發出給小股
東與外資股東一封千字文信件,認為支持「新新併」的外資機構ISS分析有重大缺陷,強
烈建議股東們重新審視此合併案,支持新新併的大股東新勝及新光實業今日發出聲明反擊
,認為林伯翰曲解濫用ISS分析,實不可取。
新勝及新光實聲明如下:
一、 ISS及Glass Lewis均為國際重要的外部獨立投票建議機構,該二機構業於9月27日正
式出具報告,對於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合併案(下稱本合併案)給予「支持」意見,然卻遭
林伯翰先生惡意曲解及濫用,企圖影響股東對本合併案之支持,實不可取。
二、 依新光金控與台灣金融指數過去十年股價表現,因新光金控長期經營不善,可知若
未有本合併案,其漲幅表現一直遠低於大盤表現(如下圖),故支持本合併案,才有機會讓
股東投資價值持續增長:
三、 另新光金控進行本合併案的交易相對人為台新金控,非個別股東或董事,且本合併
案的換股比例係一體適用於新光金控的全體股東,新光金控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股東不會
因為本合併案而有具體權利義務之變動,不會因本合併案立即、直接取得不同於新光金控
其他股東的權利或負擔義務,故不具有自身利害關係。且鑑於合併係為提升公司經營體質
,強化公司競爭力,不致發生有害於公司利益之情形,新光金控董事無須迴避。詳細資訊
請參新光金控113年8月22日所發布之重大訊息第26點,期盼各界勿再被不實資訊所誤導。
心得/評論:
林伯翰不愧是只靠血脈當上董事的金孫
ISS意見你可以不同意
可是說ISS會搞錯基準日、誤導計算溢價
真的不要把外資當塑膠餒
外資一路大買120萬多張
表明就是有套利空間或看好前景
跟林伯翰講的新新併前途黯淡根本不同世界線
外資佔新光股東趴數快兩成
最終會怎麼演,答案呼之欲出
作者: jokerlin7026 (rexlin7788)   2024-09-29 22:53:00
1500億
作者: black3172000 (Ikaros)   2024-09-29 23:14:00
官司纏身林 VS 第三方ISS 要選哪個很明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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