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跟閃光打賭打輸了,答應請他吃石二鍋,於是約好在2017.12.30去北市某家石二鍋吃飯,
飽餐一頓後,霸氣的我心裡想,先帥氣拿帳單去付錢,所以就有了以下事件的發生...
我:500喔,我先去付錢你慢慢喝
閃光:好!
我:我要付錢,可以刷卡嗎?
店員:只收現金500元喔,不能刷卡
(打開皮夾剩100......)
(默默走回去座位)
閃光:你付好了喔?怎麼這麼快?
我:欸借我錢,我沒帶現金(囧)
閃光:呃,第一次聽到要請客還要別人
付錢的..(默默拿1000元新台幣出來給我......)
人生最丟臉莫過於霸氣說要請客,打開皮夾卻沒錢啊......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