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無言] 英文翻譯

作者: Mmxmmx (譽)   2018-07-21 07:23:00
前文恕刪,手機排版
版面亂請見諒
如果懶得看內容,請直接拉到最下看兩個句子的差異
剛好目前正在英國惡補自己的爛英文中,看到有關英文冠詞的部分就想嘗試解釋,順便複習一下這部分的英文文法。如果有不對的,請其他高手多多指教,我也好糾正自己的理解。謝謝!!
0. 前言
英文的冠詞是非常淺顯而且容易被忽略掉的文法,因為在中文裡並不需要在名詞前加上量詞,或是將名詞轉變成複數名詞。如果以中文的思維去轉換成英文,常常會把冠詞忽略掉,所以常常會發現自己的英文作文有很大部分都是因為沒有注意到冠詞而被老師記號起來。
1. a/an 一個 (使用於單數名詞)
1.1 在英文中,a/an是置於單數可數名詞之前。
例如:This is a dog. / I'm an illustrator.
當該單數冠詞後的單字起始於a i u e o的母音,該使用 an 而不是 a。
例如:It's an amazing picture.
1.2 當某人或某事是第一次提及的,就該使用a/an。而當第二次以後提及的,就該用the。
1.3 口語中用以表達感嘆句型,可用a/an。
例如:What a beautiful day!
1.4 一般用於表達頻率時使用。
例如:I always go to the gym three times a week.
2. the 這個(使用於有特定條件或多次提及的名詞)
2.1 當第二次之後提及某人或某事時,該用the加以指定。
例如:I saw an old man with a dog, and the dog was barking.
第一次提及男人和狗都該給予單數冠詞a/an,而第二次提及狗時則許用the來加以指定"那隻
2.2 當事情很明確時,可用the。
例如:Could you turn off the TV, please?
因為當你在說的時候,很明確地請求別人關掉那台電視,所以該當使用the來加以指定。
2.3 某事物只存在一個,當用the來指定。
例如:The moon goes round the Earth.
月亮和地球只有一個,所以用the來指定。
2.4 某些特定的地方需要用the來加以指定。
例如:I'm going to the cinema tonight.
He goes to the gym everyday.
這裡比較特別,牽扯到人的習慣性,在英文文法中認為去看電影或是去健身房都傾向去特定的一個電影院或健身房,所以需要用the來指定。但是如果是想描述該棟建築物,就應該使用單數冠詞,例如:The workers are building a new theatre.
2.5 最高級時使用the。
例如:It's the best restaurant in town.
在描述最高級的時候,就視為只有特定的一個,所以該當使用the來指定。
3. 無需搭以冠詞
3.1 當在描述一個普及的概念之時,不需要加上冠詞,或是直接轉為複數名詞。
例如:I love flowers. 意味著我愛所有的花,是一個普及的概念,並且加上s使之為複數。
I love the flowers in my garden. 明確地指出,我愛這些在我花園裡的花,並不是描述一個普遍的概念。
3.2 某些特定的名詞不需冠詞
例如:I'm going home now. He arrived school late.
像是home, work, school, church等,都是在描述概念,所以通常不需使用冠詞。
3.3 早午晚餐不需加冠詞
例如:I always have dinner at 8 p.m..
吃早午晚餐是描述概念,基本上也不用加冠詞。
3.4 在描述next/last+day, week等等。
例如:See you next Monday.
I went to the cinema with my girlfriend last week.
在談論星期幾、上個禮拜,或是明年時,不需要加冠詞。
4. 有特殊使用目的時,則視情況處理。
例如:He eats a black pudding for experience.
這裡experience是描述概念,體驗吃black pudding的感覺,所以不需冠詞。
She has a lot of experiences about travelling to different countries.
這裡則是想描述不同的旅遊經驗,所以需要使用複數。
5. 結論
在英文文法中,除了動詞時態變化需要注意,個人覺得名詞也是重點。句子中只能放一個動詞,但是句子中的名詞通常不只一個,所以一旦錯起來,整個英文作文就會變得很精彩,到處都是記號。
所以碰到名詞,一般就是先確認是可數或不可數,再來根據上下文判斷需要使用什麼冠詞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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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目前為止我可以想起來的規則
至於原文中的句子
I love dog.
I love dogs.
以文法上來說,"I love dog"應該是會被標記起來有問題的。應該給予冠詞a,或是根據上下文來判斷是否使用the來加以指定特定的狗,如:I love a dog. 或是 I love the dog.
而第二句就是文法上正確的句子,可以解讀為"我愛(普遍意義上的)狗"。當然如果有上下文,或許可以變成:I love the dogs in our school. 就可以解讀為"我愛我們學校裡的狗"。
大概是這樣,可能上述內容有些錯誤,還請高手幫忙指正一下。或許我的英文作文裡的錯誤會少一點,至少不要再錯在沒有處理冠詞了@@
作者: silencieux00 (silencieux)   2018-07-21 17:51:00
感謝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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