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長,寫那個進版畫面,就是代表要照版規執行的意思 :)版規不是我訂的,我只想讓開發者有自由討論的空間.不過組長有組長的期許,那就以組長的期許為主吧可是請組長為開發者著想吧,不要陷入完全的邏輯規則迷思.
http://www.ptt.cc/bbs/Eclipse/M.1315833786.A.391.html如果照著組長所訂的版規走,這位討論者的文章, 如果是post進eclipse,而不能post到AndroidDev,誰來幫他忙.台灣對Google的技術還是以Android為主,組長是GWT/GAE專家AndroidDev也只能作為暫時居所,之後topic夠大, 就可以branch 出去. 那是遲早的事情,只是台灣技術發展的比較慢所以這部份開發者,不像國外這麼多我有我的想法,但你是組長,來信的內容就跟你解釋的一樣.既然你期許照著版規走,那就是照著版規走,所以進版畫面就是要特別強調這點 ..但這是你的個人期許,完全不是我的像組長在 Sub_CS 浸 TonyQ 水桶一事,很有執行力 !!但你確定你是為了你自己的「規則」著想,還是為了所有來版上的開發者們著想 ... 法律硬是要搞死人就可以搞死人如果每個執法者都用這個手段在處事的話,請組長您想想...這社會上,任何官司上,有權有閒的人的官司,怎麼會敗 ?建立法律背後的,無非是希望社會和諧...怎麼會是...找到有法律的機會,就有機可趁去攻擊人 ?? 就一個工程師的sense來說,也知道要目的導向。法律的目的本不該如此!接版主的目地,就是要想辦法服務版友,讓版有能夠有一個互相信賴,共同解決問題,共同成長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