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acdev版版主存私 惡意捏造他人動機罪名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12-09-14 15:48:34
我什麼也不是,純粹個人立場發言
※ 引述《viable (viable)》之銘言:
: 版規未提不可討論他人如何破解
: 硬要以此為理由劣文
: 此外對他人無理挑寡以版規未規範為由不予理會
: 卻硬要說以眼還眼為人身攻擊
: 做法偏頗
: 更甚者
: 斷章取意捏造是非捏造他人存有不法動機
: 試圖重傷他人個人名譽
: 更假意他人的反駁為不從胡亂予以水桶
: 猶如一個ptt版沙皇一樣
: 實在有損ptt之顏面
: 此人當受千刀萬剮
: 即便當今文明法治社會
: 此人亦是法制社會所不容
: 特此申訴
1. 如果你要申訴的話,至少附上相關證據
例如被刪除的文章備份、與版主溝通的信件備份
不然你寫一堆義憤填膺的話,誰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不知道的事情只能說不知道)
而且管理者也才能知道要不要初步受理
2. 把你的中文、至少錯字斷句給弄好
不然真的就先輸掉一半了
3. 還有,如果沒有跟版主先溝通過的話,也是不會有人受理申訴的
如果被認為我在找你麻煩挑你毛病,那也請便
我會幫你多念幾句啊彌陀佛的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2-09-15 08:50:00
別跟我念阿彌陀佛,我討厭那個為王位把親兄弟推下懸崖的邪教其實我有跟他溝通過,她姿態擺很高。我真是搞不懂啊敵意很重?她覺得我會去跟她爭那個rabbit queen?(笑)這是我老本行必須帶一群人做事的能力,我可沒那麼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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