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CodeJob板主

作者: cleanwind (C.Y.)   2013-08-11 16:29:24
請申請雙方 gpmm 與 NotOnSale 補上完整板規,
雙方申請文皆有未言明罰則之處,未來將無法懲處違規行為,
罰則應包含那些違規行為受何種懲處,懲處時間為多久至多久,
例:挑釁推文水桶 1週至 5週(此僅為舉例,請申請人自行評估內容於使間),
若與舊時相同,也請複製、貼上原始板規;
若雙方申請文皆為有效,且無法取得共識,
將在 CodeJob板開啟投票,交由使用者選擇決定。
此外,劣文處分為 ptt最重之懲罰,
因此如果申請人希望使用劣文為懲罰手段,
務必說明清楚規則,以免未來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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