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3]HardwareSale版水桶處置

作者: yo841204 (yo841204)   2017-09-18 00:46:52
板上沒有任何一條板規是對於我這樣
立即性修改自己文章違規部分
需要作出懲處的
惟最相關的為
二、違反以下規範者,刪除文章並退文且水桶一個月
1.未經同意刪減或修改推文者推文(置底檢舉例外)
四、因板面具交易性質,相關權利人應自行備份,本板不保障文章留存時效,
唯禁止發文者刪減或清空文章(含內文及標題),違者水桶1個月。
定義上為: 發文者 修改或刪減 文章內文或標題,使之無法得知原本買賣物與價格者
都會被懲處。
(註:一切無法辨識買賣物或者價格之文章、標題都視為違反此條板規)
這條板規要成立的定義是:發文者修改內文導致無法得知原本買賣物以及價格
又或者是我未經同意刪減修改推文
我修改後一樣清楚標明價格和買賣物
並且我刪改的時候沒有任何推文
所以這兩條並不適用,因此我可以修改。
然後我最後呈現的文章並沒有偷渡任何東西
所以在我修改內文這件事是有正當性的情況下
版主不能判我偷渡,因為最後讓版友看到的並無以下板規所說的
三、違反以下規定者,刪除文章並水桶。
8.勿PO偷渡文(送、換,合購、代買、預購、預售等手上無現貨之相關類型)
包含連結內偷渡非本板討論範圍,無明確價格之物品
連結內偷渡競標同屬此項,違者水桶1個
因此我認為這次判決該被撤銷。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