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檢舉人:cloud0242
2. 被檢舉人/看板:arl/mobilesales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Tech
4. 檢舉事由:板規無規定不得徵求未上市手機,發徵求文卻被劣退
5. 舉證 (如有需要):
5-1. 公告之文章:已被修改過,附上google搜尋快照:http://ppt.cc/GgcS
修改原因:將前面進板畫面部分刪除,僅留下詳細板規
5-2. 被劣退之文章:#1GMVUIFe (ALLPOST) [徵/台北/面交] 您續約中華 我
原始文章已被刪除,附上google搜尋快照:http://ppt.cc/UvO1
5-3. 被劣退理由:未正式上市之手機請勿販售 包含已可預購之手機 發文直接劣退
5-4. 申訴之原因:
1.僅附上最近一次且直接相關之溝通紀錄
作者 arl (9/18~9/22不在)
標題 Re: 劣文退回(未上市手機勿貼 <cloud0242>)[徵/台北/面交] 您續約中
時間 Thu Sep 20 23:50:1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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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oud0242 (BEAR)》之銘言:
: "未正式上市之手機請勿""""販售""" 包含已可預購之手機 發文直接劣退"
: 版主,我今天是"徵求"與人合作
: 也不在你進版畫面的規定裡阿..............
: ※ 引述《arl (9/18~9/22不在)》之銘言:
: : 我有說你套利嗎 =.=
今天板規裡寫了apple商品禁貼
你有看到有人照樣跑來這貼徵ipad文嗎
還是你的邏輯比較奇怪?
禁賣就等於禁買好嗎...
2.發徵求文前已詳閱置底板規&進板畫面,僅在進板畫面提到下列注意事項:
"未正式上市之手機請勿販售 包含已可預購之手機 發文直接劣退"
3.9/20凌晨發了前述徵求文後,隔天晚上卻被arl板主以下列原因劣退:
※ 刪除原因: 未上市手機勿貼 <cloud0242>
※ Deleted by: arl (153.120.232.7) 09/20/2012 23:15:03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未上市手機勿貼 <cloud0242>)[徵/台北/面交] 您續約中華 我
4.arl版主引用不存在之版規就將我劣退,本人認為並無合理理由來執行
且與arl版主溝通過後,arl版主仍認為他所謂"禁賣"就等於"禁買"
事實上,就邏輯而言,"禁賣"是不等於"禁買"的
※目前最新的進版畫面已被arl版主將請勿"販售"修改為請勿"張貼"
並不是當時的進板畫面,請參閱前述公告文章之快照 http://ppt.cc/GgcS
5.身為版主應該在既有板規標準下來執行,不應以不存在之版規來執行劣退
本人抱著疑惑的態度來組務版申訴,望小組長明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