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obilesales版 URMARS判決

作者: gapless (gapless)   2012-11-06 09:44:13
=======================================================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1. 檢舉人:gapless
2. 被檢舉人/看板:URMARS / mobilesales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
4. 檢舉事由:不服劣退判決
5. 舉證 (如有需要):
[版主判決]
※ 刪除原因: (業務文) <gapless>
※ Deleted by: URMARS (211.75.247.85) 11/01/2012 23:03:15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請看板規)[送//] NP到中華贈1000~6000國內通信費 名額有限
[信件往來]
作者 URMARS (浮雲遊子 )
標題 Re: 劣文退回(請看板規)[送//] NP到中華贈1000~6000國內通信費 名額
時間 Sat Nov 3 00:31:23 2012
───────────────────────────────────────
您好
您的文章也寫明很清楚了
員工優惠名額
不管你有沒有收費都是業務文
如果您有問題請洽組務板申訴
謝謝
板主
urmars
※ 引述《gapless (gapless)》之銘言:
: 只是想要分享沒用到的員工優惠
: 這樣也算是業務文?
: 我沒有跟板友收任何費用, 是因為這樣才算業務文嗎?
: 請版主釋疑, 謝謝
: 另請問如果對判決有意見, 我可以去哪裡申訴呢?
[信件結束]
我11/01在mobilesales發了一篇文章,
主要是因為有員工推薦的名額可以讓申請人獲贈月租費,
想說既然自己或身邊親友用不到, 故發在ptt免費送給別人
寄信詢問劣文的時候因為覺得這判決很不舒服, 口氣比較差一點
後來冷靜下來認為, 以版主角度來看這樣判決於理並非完全不妥
而來這裡申訴的原因是覺得出發點在於分享, 並非推廣中華電信業務,
比如若我手上有數張台哥大notes的預購單要分送, 這樣應該也不會是推廣台哥大業務吧
如前所述, 以版主角度來看這樣判決於法理並非完全不妥, 只是在法理之外,
這樣的分享就要被判一年的水桶, 在情上面會讓人覺得有些失望
我不是中華電信的業務, 怎麼會有一天自己的文會變成業務文, 還被桶一年呢?
以上, 謝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