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Comm 板規抵觸站規

作者: LoLoLuan (若無其事)   2013-05-03 18:58:13
1.站規規定須有建議空間,此事已與板主溝通中,還請使用者耐心等候。
2.申訴者以前述理由要求放出水桶,兩者間並無任何關連,板主有權維持板面秩序
,處理標準只要有一致性無針對特定使用者就沒有問題,再者申訴者並非被
水桶的人,所以這部分申訴不受裡。
LoLoLuan
作者: karlrecon (全民除黴計畫)   2013-05-03 20:55:00
組長你好,關於第一部分,站規有規定,板規抵觸者無效:#1348aPLp (SYSOP),而手機板板主是明知故犯,更觸犯貴組組規3-1.7條,應加重處罰,怎麼會僅用溝通處理?不然違反板規之板友是否也應請先溝通再判斷是否水桶呢?至少也請板主給個時間底限要求修正,感謝。第二部分,基於抵觸無效之事實及板主有維持判決公平之義務,對於明顯無效之判決個人認為應積極主動處理,而非採告訴乃論的心態,何況該板板主應知悉站規細節,卻仍觸犯站規,若是這樣是否應視為該板主逾權水桶板友,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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