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sales板水桶判決

作者: LoLoLuan (若無其事)   2014-05-23 21:07:23
廠商補償跟廠商贈送並無二致 非當事人用金錢購得
,將售價抬高販售當然不合理
板主處理方面沒有問題
本案駁回
作者: andyyeh20237 (安)   2014-05-28 23:32:00
那我提出的這些文章編號應該也一併違反版規吧?皆非以金錢購得,也應一併水桶一年,現在證據應該都還在,若造此判決來定,版主應當受理才是,而非有所差別待遇,應該在版規上明列:以後有任何預購的贈品或他人贈送的物品皆不得販售,真想知道此版成立以來有哪個人可以推翻判決啊~"~並非都是闖紅燈為什麼警察只抓我不抓他,而是今天證據確鑿,有人檢舉的情況下,警方(版主)都應受理不得吃案而且版規也並無提到不可拿用不到的廠商補償之物拿來販售,只說合併之後不可以高於建議售價,想請問於法何據? 望L組長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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