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Headphone 水桶申訴(文章)

作者: fekar (對號入座大王耶)   2015-10-13 19:10:13
另外引述N版友推文所說
我覺得被罰之推文三句話是有前因後果的
→ newkuo: 這議題很有趣 說一下我的想法 10/04 15:00
→ newkuo: 真正問題只有這一句 看這種文~底下一堆打手~ 10/04 15:00
→ newkuo: 一句打手 就算是引戰挑釁嗎 ? 10/04 15:02
→ newkuo: 看一下這系列的文在爭論啥好了 10/04 15:03
→ newkuo: 有很多人說紅外線調音貼紙貼下去很有效 10/04 15:03
→ newkuo: 很多人買來也證實有效 但販售商為了賺錢開始吹噓 10/04 15:04
→ newkuo: 說原理就像硬水變軟一樣 而卻沒有任何證明 10/04 15:05
→ newkuo: 於是兩方有一部為了真理而戰 10/04 15:06
→ newkuo: 其中一方為了捍衛真理 不斷否認硬水不可能變軟這理論 10/04 15:06
→ fekar: 重點那篇不是版友討論~是廠商po文~經銷商 ~我說打手有錯嗎? 10/04 15:07
→ newkuo: 另一方有的不想去解釋軟水硬水問題 有的幫販售商護航 10/04 15:07
→ newkuo: 護航的甚至要求大家先去跟販售商買來測再談 10/04 15:09
→ newkuo: 那麼有些人就覺得拿不出原理證明還要花錢 10/04 15:10
→ newkuo: 那麼就有如f板友合理認為這根本是廠商打手 10/04 15:11
→ death06: 喔對了 提醒一下有無效全額退款 也就是說 沒用就不用花錢 10/04 15:12
→ newkuo: 無法解釋原理 卻要人推坑購買產品 10/04 15:12
→ fekar: 那還不是變向宣傳手法 10/04 15:13
→ newkuo: 我個人覺得 這句打手 並非是無端放失 10/04 15:13
→ newkuo: 而是一系列推文一直再爭論的焦點
前因後果
就是該發文者superafat
就是大利音響的廠商,本身也有販售該挑論物,貼紙
既然版主任由廠商隨意發布測試廣告形式的文章
那就自然會有版友覺得有打手在旁推波助瀾
我說三句話簡單心聲 被罰30天
如此罰人,豈不捨本罰末,令版友寒心?
而被罰後我回顧先前討論
此人在版上早已造成兩派人馬紛論不斷
而小弟則不幸成為那殺雞警猴的冤大頭
引戰的人一堆~只是前面在多講些跟產品有關的戰話
那就沒事
我一針見血反而被罰
在版上有些人脈有些地位的都沒事
有權力的人相護
我這偶爾來版上逛逛的路人反而成了受害者
版主還對其判決振振有詞,甚或公開我寄給他的信件部分內容
讓其版眾公開批判我,公開鞭刑,才讓我覺得寧可浪費力氣
也要申訴,不願把冤屈和血吞,
才有此申訴一案。
可能這版主之前做的不錯我不得而知
但就這一事覺得該版主,不公正不公平
因人設事,誤判也不客觀承認
而後情緒用事公開私信,乃公器私用
不得不向上申訴
※ 引述《lowenli (用力生活)》之銘言:
: F版友是在板上討論效果有爭議產品之文章內
: 正反雙方意見併陳,雖各有所本
: (本人不評論證據是否堅實,禁得起考驗。實則本人未曾使用該產品亦有存疑)
: 但立場各自堅持,僵持爭執不下
: 討論氣氛緊繃,已瀕臨失控邊緣
: F版友推文內容並未針對爭議產品有何評論
: 而是,針對參與推文討論的其他版友
: 泛稱推文中支持產品有效之板友為廠商之打手
: 已逾越理性討論範疇
: 反而會造成更多無謂之爭執
: 本版對各種產品之效果均採開放討論之態度
: 就本件討論之產品,前亦有板友另發表文章公開質疑其效果
: 版面並未針對特定產品採取支持或反對之特定立場
: 各申己見正反併陳為討論區之重要價值(是否採信則應有公評)
: 惟仍應針對產品而非攻訐不同立場之使用者
: F板友所為適如見雙方劍拔弩張時大喊"冰的啦"
: 加油添醋使討論氣氛更趨失控
: 為維護版面秩序,遂以引戰判處水桶30日之處分
: 本人以為,判決並無違誤。
: 以上,敬供小組長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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