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DC sale板板主kamiyu水桶處分[申證五]

作者: coffeeboy37 (小貴)   2016-03-14 11:44:32
※ [本文轉錄自 coffeeboy37 信箱]
作者: 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標題: Re: 關於DC sale板遭水桶異議
時間: Sun Mar 6 22:14:57 2016
原來如此,我是用法律上「準用」的意思
很抱歉讓你不解,我並沒有爽就浸別人水桶
我也跟其他板主討論過你的違規行為
※ 引述《coffeeboy37 (小貴)》之銘言:
: 我法律系畢業,並在法院上班。但抱歉的很,我確實不瞭解你的援用是什麼意思,我從沒
: 聽過「處罰的規定」可以類推適用。簡單來說,你的「援用」就是你爽就可以浸別人水桶
: 不是嗎?
: 建議你把版規改成我說的那條就好,你根本不需要其他條文。
作者: coffeeboy37 (小貴)   2016-03-14 11:53:00
原申證五轉錄錯誤,更正為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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