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DC sale板板主kamiyu水桶處分

作者: coffeeboy37 (小貴)   2016-03-16 12:12:28
我想板主仍舊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能否就我的疑惑,解釋一下板規廣告指的是什麼,「內
文不得廣告」指的又是什麼,同一條就同字詞假若有不同解釋,那為何有不同解釋,理由
何在?謝謝
※ 引述《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之銘言:
: 說明如下:
: 1.於他人文章內推文宣傳自己的販賣物品,實屬廣告行為
: 2.本人最初尚未認定此為"廣告",是因為未曾有過類似狀況。但經與其他二位
: 板主討論後,決議認定此行為是為"廣告",此為回信時的前後落差肇因。
: ※ 引述《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之銘言:
: : 請 kamiyu 板主於 72 小時內至本板做出說明,謝謝。
: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作者: coffeeboy37 (小貴)   2016-03-19 11:00:00
假如k板主72小時仍未答辯,是否就當辯論終結,可以裁判了?被水桶好久了...不然是否有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類的保全程序,可以讓我繼續推文和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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