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DSLR 板板主 masa200292 懲處未合板規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6-07-18 22:37:45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請勿先發申訴文後再行溝通
若無證據證實已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檢舉,將駁回上訴。
與板主溝通時請至少給予板主 72 小時,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提出申訴、檢舉。
檢舉者未依規定檢附溝通證據
依規定不受理該檢舉案,並予以駁回。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作者: lantieheuser (lanti)   2016-07-19 09:45:00
依板主同意。判決相關溝通與意見交流皆已於轉錄之判決公告下方推文。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6-07-19 12:49:00
由於推文參與者眾,無法視為正常之雙向溝通請以站內信方式重新溝通後再行檢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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