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comm 水桶判決不合理 #1OBnrr7Z

作者: kblover (聖貓天使)   2016-11-27 15:08:19
※ 引述《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之銘言:
: 請kblover板主進行至本板說明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 ruve : 據或證據可以說明我們的資料流向解放軍嗎? 11/18 22:13
華為本身就是解放軍延伸。
這樣說啦,華為老闆本來就在解放軍工作,審查思科進入中國,審一審忽然他就自己出來
開公司,然後就超有錢大投資啦啦。
我認為華為的確經營能力很好,RD投入很巨大,隊員工也不錯。但他資金就是解放軍
背後是國家支持的,所以我們不用討論“流到解放軍“這種事。
你這種問題就好比說,阿,技術給中科院會流入軍方嗎???
推 ruve : 噗,所以你沒有任何證據或數據就是了,沒事,我只是 11/18 22:20
→ ruve : 問問,想了解你程度到哪而已 11/18 22:20
對啦,你好棒棒,你有華為任老闆獨資不是解放軍的證據。
→ sazabijiang : 不是所有的證據都可以輕易拿出來。這裡有幾個人有 11/18 22:23
→ tonyii : 整個南韓演藝圈都被封了 區區個子瑜算甚麼? 11/18 22:23
→ sazabijiang : 能力自己真的有大腦這個器官存在的? :p 11/18 22:23
→ tonyii : 她賺到錢也不會分我們在座一分一毫 11/18 22:23
喔,那你多買一點華為手機。
→ sazabijiang : (證明別人有腦袋,不等於證明自己也有腦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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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推文sazabijiang與他事後之辯解文
本人看不出來這段推文有任何當和事佬的作用
sazabijiang雖然說自己是引經據典 但是此典故並不熱門
從原文看起來 事後的解釋我看起來比較像是穿鑿附會引用
反而更像是在罵人無腦
→ sazabijiang : 韓國雖然不友善,起碼沒用飛彈對著我們 11/18 22:51
這是該文更後面一點的推文
這句推文也讓我完全感受不到他想幫忙緩和該文火藥味的意圖
因此他的申訴當時我並沒有接受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16-11-27 21:30:00
但板主你也只能說不認同我是來當和事佬,那請問我有攻擊誰嗎?或者,你能反駁我的說法,認為「人有大腦這個器官」是能輕易被證明的嗎?這樣才能令人心服吧。怎麼能只憑一句「這裡有誰能輕易證明人類有大腦」這個問句,就認定我是在引戰,這未免文字獄也太針對。而韓國沒有用飛彈對著我們也是事實,還是你想反駁?身為板主是可以有個人品牌喜好沒問題,但處理板務的當下應該以第三公正人身分,僅就文字意涵評斷。原PO直接對推文者人身攻擊說眼睛瞎了,跟我完全沒攻擊任何人,直接判三個月,也不符比例原則。最後,就算不同意申訴內容,也應該回信說明,而不是吃案,這個先前已經有小組長被糾正過,板主不應該犯一樣的錯,這是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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