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之銘言:
: 申訴人:sazabijiang
: 申訴案:#1OD52nwO (Sub_DigiTech)
: 案 由:板主判決失當
: 判 決:撤銷原判決,請 kblover 板主重新審視後再行公告判決。
: 重審期間,應先解除 sazabijiang 之禁言處分。
: ---------------------------------------
: 一、針對 #1OBmfqUW (MobileComm)中申訴人 sazabijiang 之推文,雖典故出自冷門,但
: 自上下文判斷,申訴人語氣溫和、也有適當使用顏文字來避免自己的文字看來過於挑
: 釁,不應屬於蓄意挑釁、引戰之文字。
: 二、申訴者 sazabijiang 於回信中所提及之「意圖擔任和事佬」,惟組務檢視原文,此
: 說明略顯牽強。於激烈討論中,申訴者之文字在未附上來源之狀況下,本就容易遭受
: 誤解,進而造成更激烈的爭論。對於板主引用之板規3的3.A項之中,明訂之「不適合
: 之討論」,組方認為申訴人之推文確實有不適合之疑慮。
: 三、板主於公告中裁定之水桶三個月,惟板規三之最輕處分應為半年。組方無法理解對於
: 申訴者減輕一半之理解和標準何在?故發回請板主明確建立標準,勿以模糊空間而對
: 申訴者逕行減短一半之禁言時間。若板主認為申訴人之行為僅為稍微踩入模糊空間,
: 尚不足以引用板規三水桶六個月,則請以警告或其他方式予以處分;反之,若板主認
: 為申訴人之行為已確實觸犯板規,則不應有這種擅自減輕之狀況發生,以維板規執行
: 上之公平性。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這裡小組長對版規三見解有誤
Mobilecomm是針對隨意謾罵他人為工讀生者必然水桶六個月以上
其餘不適合之討論、人身攻擊、地圖砲、挑釁引戰等等狀況
則依情節之嚴重 給予水桶 常見之狀況是1~3個月
若小組長認為版規文字不夠清晰 那就擇日後修正
本次sazabijiang顯然小組長認為水桶太重 那就只能減輕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