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sales版水桶誤判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7-08-24 00:40:43
#1Llub07G (Sub_DigiTech)
四、申訴、檢舉應檢附之證據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轉錄之證據文若經修改,亦會被宣告無效。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記錄,未附相關文章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請於 96 小時內補正,否則將鎖文並宣告不受理該案件。
申訴人未於第一時間附齊證據
視為程序無效,此案應予駁回,不再處理
若申訴人還有其他疑問,應直接向板主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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