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aul40807 隨興水桶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8-10-30 20:29:10
已轉述違規全文在上篇文章
判決理由如下:
1.本版為手機討論版,就算是閒聊也應該是討論手機業界新聞,或者手機趨勢等,
但其文章內容關於手機部分僅只有「買iPhone」,其餘部分如:生育津貼、勞保、
補助...等,都與本版無關,故判決其文章為無意義文章。
2.另外,其違規項目為1.C無意義內容,與3.A引戰部分應無任何關係,特此說明。
以上為本人針對該案之回覆。
作者: joe09 (你先上我殿後)   2018-10-31 05:25:00
不好意思,上一版的版規閒聊並沒有講你認定的部分。這些認定屬於版主你本身心證認定,屬明文外。以自身認定閒聊文該如何,這是不是算是隨興水桶?買iphone是主要念頭,所謂經貼跟補助是管道跟方法。怎會說這會無意義,有人打公為買手機,說明經過也屬無意義?津貼 打工如果以閒聊標題的文章,都限制要討論手機業界新聞,那為何還會有一個討論的標題可選?這已經明顯箝制發文者需符合版主想法才可發文,而無關是不是跟手機相關的文章。如果不喜歡別人閒聊為何不學他版,限制帳號發文篇數?我發文符合當時版規,只因文章內容不符合你心中認定就禁言?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8-10-31 08:58:00
請申訴人以回文方式回覆
作者: joe09 (你先上我殿後)   2018-11-05 03:55:00
我已另外回文回覆,請問何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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