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檢舉人:eyecolor
2. 被檢舉人/看板:wuyiulin/Headphone
3. 檢舉事由:
檢舉Headphone版主放任版友毀謗人身攻擊.
不以版規處分,反而意有所指是受害者太敏感.
故意意有所指毀謗行為是在開玩笑
然後不予水桶處分
該版主於#1VzoRZ2R (Headphone)公告水桶我90天.
下面回文見有版友毀謗
推 sasintw: 這ID十幾年前就很愛在耳機版亂噓了
故檢舉違反版規
違反板規二. a
a.使用者對於特定板友的文章或推文有挑釁、謾罵、人身攻擊等詞語
依照法律事務所見解
https://i.imgur.com/rO8CuCB.jpg
人身攻擊包含公然毀謗.侮辱
參照刑法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而該版主經過調查,已經證實該位版友確實為毀謗行為.
敘述非事實
(文章#1V-B8GJi (Headphone) )
(證03)
該非事實內容已經足以降低我在社會上的人格評價
卻不認定為人身攻擊,並且私訊說明請我自行至警局提告
(證02)
卻在之後公告#1V-B8GJi (Headphone)
https://i.imgur.com/bTDQFWE.jpg
有意指出這是因為敏感覺得被攻擊
卻故意避開該版友已經明顯公然以網路文字訊息傳述足以折損名譽之事
不只人身攻擊還違法
蓄意引導版友指謫受害者(我)
而忽略實際上毀謗行為之人的人身攻擊
隨文附上
證01-檢舉內容
證02-版主請我自行去警局提告
證03-版主認定非人身攻擊 (但法律見解公然毀謗是人身攻擊)
證04-sasintw毀謗推文
證05-版主公告未違反版規之事.蓄意引導違法之事是因為受害者過於敏感
證06-版規內容
證07-版主公告最新推文.底下不乏批判受害者及讓sasintw
繼續推文造謠抹黑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