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rosymoon (紫月)》之銘言:
: 建議以後 ptt 官方能夠要求"想申請為板主的人"至少要對
: 著作權有所瞭解才能擔任板主。
: 以下節錄自 XBOX 板板主給我的回信,因他信中有提到..
: > 歡迎再來信討論 也歡迎您覺得有需要的話可以將這封信公布在板上我不會介意
: 所以我就直接轉錄他給我的信件內容:
: > 再者 轉錄來的文章我基於誠信及友善的原則
: > 我不會過問該文章是否有經過明顯的同意文字才進行轉錄
: > 轉錄文章的使用權為原始作者以及轉錄者之間的問題
: > 這是在PTT幾乎是所有板都通行的規則 轉錄者是應該要經過原始作者的同意在轉錄沒錯
: > 這是一個基本的禮貌
: ^^^^^^^^^^^^^^^^^^
: > 但是除了推文詢問可否轉錄外 也有很多人是用水球的方式來詢問原作者可否轉錄
: > 再者 您的文章因為沒有標註"未經原作者同意請勿轉錄"的字眼
: ^^^^^^^^^^^^^^^^^^^^^^^^^^^^^^^^^^^^^^^^^^^^^^^^^^
以下為BBS等電腦網路利用著作須知
(一)網路管理者:
1.BBS 站站主應聲明本站可以轉貼,不願被轉貼者,請勿post或另加註明.
這是PTT法務組的管理條例之一
: > 因此我基於優質文章分享的立場 認為這篇文章轉錄的內容是值得推廣的
: 問題..
: 1.是禮貌還是著作權規定?
: 2.著作權規定是須要在文章內容特別註明"未經原作者同意請勿轉錄"?
: 針對以上幾點,建議 ptt 官方以後針對想申請板主的人能要求
: 至少對著作權有一定的瞭解。
只要在PTT的公開板撰寫文章,其著作就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財產性質
http://www.tipo.gov.tw/ch/AllInOne_Show.aspx?path=3486&guid=c97d6af0-7f27-48
6a-96dc-ad3c2a1d2262&lang=zh-tw
(二) 一般利用者:
1. 屬著作性質之資訊如已成為公共財產(Public domain)者,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但是
在利用時要注意不可侵害作者之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修改權。
因此在多數情況下,板友推文詢問原作者是否允許轉錄或私下以水球詢問原作者是否允許
轉錄,這個環節是板主無法過問的一環,畢竟板主無法調閱板友私下的水球紀錄,而且該
文章已經於公開討論板發表,文章自身允許他人回覆的壯況下並且該板友轉載的是他回覆
他人文章之文章,也是屬於其自身的著作,對於原始PO文者的文章也並沒有修改侵犯其著
作權。如果有需要我可以把該文章完整複製過來,因為我對於著作權的確是很謹慎的,當
然對於著作權的認知是有一定程度的,但是我還會繼續研究相關法令,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