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sun (m桑)》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NSwitch 看板 #1PsqgZUA ]
: 作者: msun (m桑) 看板: NSwitch
: 標題: [公告] 刪除原文處理
: 時間: Mon Oct 9 18:08:32 2017
: t13thbc之發文:
: [閒聊] 還在等12/1的人這段日子怎麼熬
: 作者 t13thbc (the 13th black cat) 看板 NSwitch
: 標題 [閒聊] 還在等12/1的人這段日子怎麼熬
: 時間 Thu Oct 5 16:31:52 2017
: ───────────────────────────────────────
: 原文已收至精華區-厚問備份區 (Z - 9 - 1)
: 發文內容在於詢問"等渡過「沒」NS的時間如何轉移注意力",
: 個人認為符合板規內容:
: 05. 禁止內容空乏、過於簡短之文章
: 06. 禁止難以閱讀、無關本板討論之文章
: 判斷刪除原文處理.
: by msun
你一開始刪我文的時候 並不是用這兩條規定
20273 3810/05 - □ (發文者已有方向) <t13thbc>
這個是你那天刪我文的註解
→ msun: t13thbc你被人來信檢舉態度惡劣 這樣你滿意了嗎?10/06 19:07
這是你在別人的文章回我的答案
然後 小組長推文說要你提出依哪條板規處置 你才作出這個公告
我是不知道 你在想什麼 但我覺得你可能誤會小組長的意思
→ msun: 這篇是因為t13thbc在組務板提出申訴,板主需正式書面回應.
這是你在#1PsqgZUA (NSwitch)該篇文章底下的推文
一個合理的刪文程序 應該是給個簡單的說明 說明因為違反哪條板規被刪
而不是因為申訴以後 被小組長要求 才作個正式的書面說明
而且你這公告的作法 根本就是砍這篇文章 然後等到被申訴再來想理由
你當下砍文 到底是用哪條板規 只是要你說明這些 結果你發了篇欲蓋彌彰的公告?
板主經營討論板 對於任何事項應該秉公處理 而非挾帶私情
執意為之
檢舉我回信惡劣 根本不足以構成你刪我文的理由
如果是違反板規第五條第六條 你為何不在刪文時作此註解
這在很多板很常見吧
好 就算你當下沒想到 那也應該在我寄信給你詢問原因時
直接告訴我吧 而不是丟一句 站規沒規定板主不能刪文 或是 有什麼不滿請找小組長申訴
結果等到我申訴 才趕快生出公告????
先砍頭再告知罪狀???????
從你在NSwitch板的諸多發言 不管是發文或是推文 我發現你根本沒搞清楚狀況
這個申訴的訴求在哪 而你和板友們對於法理常識的認知 幼稚到讓我覺得驚訝
板友們可以搞不清楚狀況 但你身為一個板主 不能這樣吧
我只能說 你的作法 完全不合乎程序 更不用說合乎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