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板務群都是年輕一輩人,不然就是家裡沒燒香,對於所謂民間習俗都不甚了解,你們去附近公廟問老一輩拿香拜活人現實中代表什麼意義,那就可以了解這是多麼對人冒犯的事,身為一個台灣人,這跟你要過農曆春節是差不多程度的事情,你可以說你不懂為何,但不代表你可以不尊重就好像地獄哽用久了,因為平時都沒人介意,結果就變成無所謂了那我請問一下,我反應有人在懲罰公告下推文挑釁,被你們認定為跟本案無關,那我是否可以再次"針對此事"再次提出異議?既然你們覺得一碼規一碼,那是不是我也可以分成兩件來做投訴?雖然我不覺得你們這樣的認知,會有任何不同結果有關於拜活人一事,這裡補充一則新聞,你們可以去看看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21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