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發文前已詳讀置底小組組規與組務板板規,若不符規定願受刪文或水桶處分。
申訴人:watanabekun
被申訴人:jackervator
看板板名:GBF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判決
申訴內容:下述
一、事件始末簡述:
本人watnabekun於2017/06/02 00:22被GBF板主jactervator公告處以3天水桶判決並於同時
執行。其後分別於一個半小時後,同日06/02 02:09以鬧板累犯(*)加重水桶watanabekun之
帳號水桶至7天與本人持有之另一帳號Deadwater帳號7天。更於同日06/02 12:46,本人兩
個帳號都於水桶中時,再追加watanabekun此一帳號之鬧板累犯處罰至30天,為看板開設
一年餘以來未曾有之重罰,更是在半天的極短時間對單一對象連續判罰的罕見判例。
*補註:第一次加重至水桶七天的公告中,竟未引述任何板規,或能作為本人「鬧板」之
違規事證的文字,即公告違規並同時裁罰。公告中之判定依據僅有「watanabekun與
deadwater使用之IP相同」一個理由。且同時也無視了本人以Deadwater帳號於公告下推文
中,在第一起判罰後請板主處理將文章取消置底的訴求。詳情請見後附之申訴相關文章事
證。
以下對於三次水桶判罰分別提出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