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monkey471 信箱]
作者: monkey471 (Gg)
標題: Re: 申訴討論Arknights水桶判決
時間: Thu Dec 23 00:25:50 2021
※ 引述《plzza0cats (沙花叉クロヱ的狗)》之銘言:
: ※ 引述 《monkey471 (Gg)》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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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板主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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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要申訴被水桶事項, 檢舉違規對個人謾罵、引戰、人身攻擊我有疑慮,
: : 另外無故刪除我的噓文, 是否有協助掩蓋言論, 包庇某人的嫌疑?
: :
: : 下面說明
: :
: : -> 噓 monkey471: 搶這麼多文還能犯錯? 不能原諒耶 殘害大家眼睛~~~
: : 這句哪邊謾罵? 引戰? 人身攻擊?
: : 是搶? 不能原諒? 還是殘害大家?
: 殘害大家眼睛部分,還有個人恩怨麻煩私底下解決
: 還有爛鴿,情報鴿 明顯針對某人
: 請勿引戰吵架
殘害眼睛是指前面推文提到, 圖模糊導致難以閱讀, 這不是殘害眼睛是啥?
版主是理解成什麼? 我怎覺得板主在避重就輕, 跟著檢舉者起舞?
也沒有什麼私人恩怨欸, 為何你一直提到, 就是以laptic PO的遊戲內容回覆
明顯是laptic自己小心眼無法放下恩怨耶,
過分解讀曾經被他水桶者的言論? 他在怕什麼? 板主看不出來?
肉鴿被改爛, 為啥不能說它爛鴿, 這人自己對號入座, 是心虛還是玻璃心?
板主你不開導他還涉嫌包庇哦?
怎不乾脆在板規訂定禁止對laptic有任何揭瘡疤的的綽號或字眼?
我有在跟誰吵架嗎? 板主一直在安我莫須有罪名, 我不懂為啥耶
而我其他部分的解釋, 為何板主直接刪除不回覆了?
希望板主謹慎評估, 考慮撤回水桶,
否則此板的公平性真的讓人難以信服
玩遊戲看文回文還要自我防範, 以免觸碰問題人物的敏感地帶,
不用這樣吧?
Thanks.
: 懇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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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說搶的根據如下
: : #1XkkIaHA 下方噓文不准搶馬來人情報
: : -> 為何別人發文被說搶? laptic發文就不能說是搶?
: : 我噓文所提搶這麼多發文, 可查詢這人在本版發文達400多篇,
: : 發文數之多, 別人發就被說搶, 他自己卻不容許被講.
: : 這標準我無法理解, 是上下交相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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