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5] 與板主溝通信件

作者: aaaaa66666 (五A五六)   2016-08-11 19:17:46
※ [本文轉錄自 aaaaa66666 信箱]
作者: aaaaa66666 (五A五六)
標題: Re: 不服水桶判決
時間: Thu Aug 11 18:38:25 2016
※ 引述《enchyi (En)》之銘言:
: ※ 引述《aaaaa66666 (五A五六)》之銘言:
: : 請說明該案適用鬧板的具體理由
: 你自己推文都承認釣魚了
針點這點我只有在推文回覆裡講我觸手帽還沒戴上(釣魚技能點數未增加)
意指我還沒發功釣魚,並不是我承認故意要釣魚
: 你之前也發過正常的文章
對於文章的選擇用語本屬文章作者權利
並不代表以前用了什麼用語之後只會用該用語
: 這次故意用這種明知道會引發爭論的用語
中國用語一直在板上具爭議性
但並不是有全體共識認為該用語理當禁止
查板上其他文章使用非羅馬拼音縮寫的用語也為通常(如幻化)
且並非任何人都不接受,該文推文亦有不少人認為中國用語可認讀
使用中國用語至爭論情況也非常見之事
通常狀況只會有不認同使用的人以噓文攻擊
換言之,對於中國用語的使用正反意見都有
我在發文時也只會預見到會有不同意見存在,並不當然會預見到有爭論的情況
: 我覺得我沒判你14天跟退文已經很仁慈了
不爭執,我只對理由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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