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G_Online(線上遊戲群組)組務板規

作者: amazing0407 (噓)   2017-01-20 1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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ㄍ※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銘言:
: 一、發文前請先詳細閱讀本板板規,了解各發文種類之
: 相關規定。未按標題格式填寫者一律不予以受理。
: 二、板務檢舉請使用 [檢舉],板務申訴請使用 [申訴],
: 建議或討論事項請使用 [建議] 或 [問題]。
: 三、非小組長以上職位者禁止使用 [公告] 或 [判決],
: 此類文章禁止回文,違者逕行刪文或退文。
: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未經組務鎖定之公告文下,
:     板友欲進行討論,請注意下列事項:
:    1.非關本案件者推文評論,經小組警告仍未停止者,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 2.針對判決有疑問,當事人可向組務進行信件溝通。
: 四、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噓文視同挑釁,
: 違者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 五、嚴禁未經同意惡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文,
: 經舉證證實者,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 六、嚴禁洗板或鬧板,違者退文並判處水桶兩週以上。
: 七、推文與主文明顯離題者,依情節輕重得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 八、於本板累積警告二次以上者將水桶一週以上,
: 被處份者於處分期間內,將因無法發文而喪失其
: 組務申訴權利。
: (註:此為本板板務處分,警告有效期限為六個月。)
作者: yam276 ('_')   2017-01-20 23:32:00
????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7-01-22 21:25:00
發生啥事啊這位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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