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2

作者: timgjh (孔夫子)   2021-05-27 20:01:05
※ [本文轉錄自 timgjh 信箱]
作者: r66 (府城周湯豪)
標題: Re: 退回文章(板規三之二)[PC ] 徵 Mycard 3000點 88折
時間: Tue May 25 21:55:38 2021
您好
此次判決據板規三之二
交易數量多餘規定四組
單面額視為一組商品
推文表示之需求明顯溢於規定
另無論官方商城及實體通路
提供之點數選擇之多
如有固定點數需求
則應表示固定數量內
徵滿即可
※ 引述《timgjh (孔夫子)》之銘言:
: 版主您好
: 我的留言部分只是舉例
: 並不是要購買六樣商品
: 而是要購買"3000點數"這一項商品而已
: 若是500*6要被視為6樣商品的話
: 那麼3000點數是否也會被視為3000項商品呢?
: 想請問判決是否有更改的空間?
: 我不會再打出會有爭議性的詞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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