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組罷免門檻即日起改由群組規規範

作者: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4-04-26 11:11:35
原小組規
2-2 板主之罷免及免職
若板友認為板主對於板務的處理失當 不適宜再任
可至ComGame-New版發起連署罷免
經連署後有效贊成連署大於15人且贊成多於反對則罷免案通過
遭罷免之版主半年內不得再申請同一看板之板主
版主罷免案若未通過,三個月內不得對該板主再提出罷免案
即日起改跟群組規一樣的門檻(由罷免發起文時間認定)
由於本群組看板因主題關係,人氣差異性相當高,
因此以一般看板及熱門看板分別規定之:
(熱門看板指看板人氣100以上,取前一週晚上12點整的人氣平均為準。)
一般看板:
罷免的基本同意人數為20人,且贊成>=反對票的兩倍
ex: 同意罷免20:反對罷免10 成立
同意罷免21:反對罷免11 不成立
熱門看板:
罷免基本同意人數為50人,且贊成>=反對票的兩倍
ex 同意罷免50票:反對罷免25 成立
同意罷免51票:反對罷免26 不成立
當初訂這條的時候,因為組內皆屬冷門看板
所以特別降低門檻方便組內運作
但是近期手機相關遊戲板皆屬熱門看板
原組規已不合時宜
即日起修正
特此公告
RolePlay小組長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