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4-05-17 17:57:41※ [本文轉錄自 gilerby 信箱]
作者: jerry11006 (憲哥) 看板: ToS
標題: [參選] jerry11006
時間: Wed Apr 9 19:12:22 2014
a、條件審查:請貼上自己使用者ID的狀況,確定符合參選標準。
《ID暱稱》jerry11006 (憲哥) 《經濟狀況》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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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上站》04/09/2014 12:23:51 Wed 《上次故鄉》27.245.6.99
《 五子棋 》 9 勝 6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1 敗 0 和
作者:
nohair (老同鄉)
2014-04-09 19:14:00push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19:17:00如果要訂抽卡文的間隔 我認為可以改成一週一篇 星期一0:00
作者: wwwsamyoui12 (那個那個) 2014-04-09 19:18:00
推政見3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19:18:00算新的一週 可以和遊戲狀況貼近一點
抽卡文可以限制n抽以上不受限制比較好吧畢竟大戶的連抽 參考價值其實都頗高的
從頭到尾我都知道你是針對鬧板文阿 您是否應該把我自意見跟代回應的地方分開來看才好你現在能自己回應就不自己回應吧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19:21:00我對抽卡文是沒有特別意見啦 現在抽卡文洗版除了星期一凌晨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4-04-09 19:22:00什麼把你弄的超黑....只是對那條有意見而已@@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19:22:00和特殊加倍日才有洗版現象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4-04-09 19:22:00就是因為代PO引發一堆問題才要特別解除水桶啊= =
我覺得 一人一個禮拜一篇 但是後面加碼抽 抽超過10張仍然讓他繼續發文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4-04-09 19:23:00一週一篇,那可以在木加倍週發『遲來的火加倍』嗎?
而且抽卡文除了幾次特別熱門 其他洗版狀況沒特別嚴重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19:24:00回歸正題 R6講得很對 即使移除也應該解釋為什麼要移除
請問何為無意義之鬧板文? 惡意之鬧板文? 如何界定?目前板規並沒有這樣的分界 你也沒有寫出來 那引用目前板規兩者都是鬧板文阿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19:25:00我認同版主在判斷時可以「參酌」版眾的噓文狀況 但是真正的處分與否和刑期長短都應該是版主要自己判斷 頂多是版主群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4-04-09 19:27:00請問為何要移除 一開始移除的政見呢?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19:27:00可以一起討論 但是交由版眾噓文決定一定有失公正
作者: he00504616 (我沒有名子阿) 2014-04-09 19:27:00
YA 憲哥
還有一點就是請問如果是引用噓文次數來決定懲罰程度以下問題該如何解決?1.人數多寡時間鬧板文被噓文的速度差異?喔 已經移除政見了= = 所以全民公審政見被移除了?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19:32:00反正我6個字 一定不會有人被我婊=3=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4-04-09 19:37:00ok 已收到 所以板主判決除了看板規以外還參考推噓文@_@私以為板規才是唯一判斷方式呢 不過支持你的"參考"另外想請問 對於踩邊線的文章您會怎麼處理?上幾任的參選者都有提出意見~
作者:
dave9898 (黛芙走å§)
2014-04-09 19:40:008個字
樓上苦主不對啊4v45那種的已經是鬧版討噓了 自刪還要判2倍才是啊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4-04-09 19:42:004v45是慣犯,累犯,明知故犯所以目前對於踩邊線文章 只有在被移除的政見解釋@_@?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4-04-09 19:45:00你原先那條我覺得只是有瑕疵而已, 鬧版文版主得參考推噓文決定刑期範圍內的重或輕 唯違規與否仍由版主判決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4-04-09 19:46:00隨時放回政見...那幹嘛拿掉 修正阿=,=參考與否只是表面話,看板的基礎和核心就是板規 何需參考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4-04-09 19:48:00阿不然現在群嘲5人規定 也發生過有人去置底揪團檢舉啊
作者:
bit (加薪加薪 *^__^*)
2014-04-09 19:53:00用心 認真 吳宗憲!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19:54:00檢舉歸檢舉 判決歸判決 版主不會因為有人檢舉就必須處分
作者:
stonys (蝶戀影)
2014-04-09 19:55:00推憲哥,常常開發一些有趣打法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19:55:00如果像死魚之類的惡意檢舉 我另有一套防堵方法...沒寫在政見裡面就是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4-04-09 19:56:00不對阿 您還是沒對踩邊線文章提出一個明確的判決
看來沒你懂我在說什麼 #1I_Ei_vr這種關卡隊友選三太子轉個1C都能過關卡這是我剛剛說的無意義心得文 包含什麼 亂轉 輾過那些都算喔對了你先回R6的那個游走邊緣的 這個感覺還好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4-04-09 20:07:00#1J8StBCp #1JEPF1-H 感覺文#1Ig-C80D #1J8erP8q 無意義心得文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20:10:00老實說 R6你提出的那兩篇感覺文我還真不知道怎麼判...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4-04-09 20:11:00就是不知道怎麼判 才會一而再 再而三的累犯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20:12:00事實上是他有提出他的見解 只是這見解是沒有加以驗證的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4-04-09 20:13:00是 以人心下去判決不錯 再板規外以民意下去作為參考不錯推噓文為參考也不錯 讓一些新手or還有自知力的能之難而退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4-04-09 20:14:00就是不知道怎麼判 才會要讓板眾來決定啊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20:14:00這種文如果要規範 很容易就真的變成文字獄了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4-04-09 20:14:00那麼累犯呢? 屢屢以邊線文來規避板規和板主的善心 能否?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20:15:00其實是可以判「沒有實測依據,誤導嫌疑」但頂多是警告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4-04-09 20:15:00界線模糊的文章一堆 是嫌板主被為難的還不夠嗎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4-04-09 20:15:00是阿 所以要有一條明確的提出哪些不行 就不會有以上的後果其實不是鑽牛角尖....只是卡在一個沒有明文規定我是樂見你新提出的這個以推文作為參考但只是這個參考後 能做到多大的效益而已踩邊線文章我以前在別的地方也常玩,不好被弄只是希望有更明確的規範來限制而已以上 感謝你的認真回覆
謝謝大大讓我們有神魔可以玩 沒有他們...就沒有我們怎麼可以因此桶他...... 或許這個回應是開玩笑的但是想法好像有點不妥
既然要規範心得文可以規範多一點 像是隊伍圖 通關圖排行榜圖 錄影 這些都是可以考慮的
作者:
Nuaaukw (晨曦之憶ã€)
2014-04-09 20:32:00別、別要錄影 (尖叫)
沒錄影至少有圖為證吧 錄影有些手機太爛跑不動截個圖總會吧就算用BS玩也有printsreen鍵 沒有截圖問題啊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4-04-09 20:55:00沒被提意見的參選文不是極好就是___
作者:
cccman (雲月)
2014-04-09 20:58:00R6
作者:
Nuaaukw (晨曦之憶ã€)
2014-04-09 21:12:00圖我是ok啦,所以我只是尖叫不要錄影而已 XDD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4-04-09 21:14:00至少這篇的推文數大部分是針對政見來的 好溫馨啊XD
作者:
chl520 (布萊德)
2014-04-09 21:21:00憲哥必推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09 21:21:00突然想到反制惡意檢舉的那點 我想到的是檢舉標準必須在本版至少發表5篇文 且包含一篇心得文 證明是真的有在玩遊戲的另外 除了有隱私問題(涉及人身攻擊等)或違反法律 得直接寄信給版主檢舉外 其他必須於置底推文檢舉始受理也就是說 被水桶的人基本上是沒有檢舉權的 如同沒有發言權
心得文的部分...我是覺得沒圖可以用閒聊就好用心得但沒圖就跟抽卡文一樣板規處理之類的
然後我很希望可以有參選人對旅人、號角、幻獸這種素材關
給推 大大發的心得都很有建設性 不過禁水那篇真的很難不
做一些規範,甚至是地獄級,有時候好心得或真正平民組合
同wlkb0000大想法 又或者在置底的推薦文中更加經常地去巡視一下,有些被淹沒的好文可以m起來讓大家較易發現供參考政見1的部份 推噓文的參考這個說法反而也很籠統的說
作者:
malanna (女王)
2014-04-09 22:51:00你的ID 好長喔 那另外一位板主怎辦><
#1JFAvKDz [公告] 版主徵選 1~2位ID長合計18字元@@目前參選者字元除憲哥之外都在≦8字元
憲哥加油~~ 需要你的組隊文不然我的對板友都沒貢獻XDD
作者:
bitcx (Luke)
2014-04-10 00:00:00well done! !
作者:
ice0514 (五å)
2014-04-10 00:29:00唔 還是表達一下,自己心中的尺最重要..
作者: oliverwind (Oliverwind) 2014-04-10 02:18:00
好認真的討論串 希望能有一片新風氣
作者: mts10210 (KEN) 2014-04-10 21:07:00
推 憲哥
作者:
nohair (老同鄉)
2013-04-09 19:14:00push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19:17:00如果要訂抽卡文的間隔 我認為可以改成一週一篇 星期一0:00
作者: wwwsamyoui12 (那個那個) 2013-04-09 19:18:00
推政見3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19:18:00算新的一週 可以和遊戲狀況貼近一點
抽卡文可以限制n抽以上不受限制比較好吧畢竟大戶的連抽 參考價值其實都頗高的
從頭到尾我都知道你是針對鬧板文阿 您是否應該把我自意見跟代回應的地方分開來看才好你現在能自己回應就不自己回應吧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19:21:00我對抽卡文是沒有特別意見啦 現在抽卡文洗版除了星期一凌晨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4-09 19:22:00什麼把你弄的超黑....只是對那條有意見而已@@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19:22:00和特殊加倍日才有洗版現象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3-04-09 19:22:00就是因為代PO引發一堆問題才要特別解除水桶啊= =
我覺得 一人一個禮拜一篇 但是後面加碼抽 抽超過10張仍然讓他繼續發文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3-04-09 19:23:00一週一篇,那可以在木加倍週發『遲來的火加倍』嗎?
而且抽卡文除了幾次特別熱門 其他洗版狀況沒特別嚴重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19:24:00回歸正題 R6講得很對 即使移除也應該解釋為什麼要移除
請問何為無意義之鬧板文? 惡意之鬧板文? 如何界定?目前板規並沒有這樣的分界 你也沒有寫出來 那引用目前板規兩者都是鬧板文阿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19:25:00我認同版主在判斷時可以「參酌」版眾的噓文狀況 但是真正的處分與否和刑期長短都應該是版主要自己判斷 頂多是版主群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4-09 19:27:00請問為何要移除 一開始移除的政見呢?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19:27:00可以一起討論 但是交由版眾噓文決定一定有失公正
作者: he00504616 (我沒有名子阿) 2013-04-09 19:27:00
YA 憲哥
還有一點就是請問如果是引用噓文次數來決定懲罰程度以下問題該如何解決?1.人數多寡時間鬧板文被噓文的速度差異?喔 已經移除政見了= = 所以全民公審政見被移除了?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19:32:00反正我6個字 一定不會有人被我婊=3=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4-09 19:37:00ok 已收到 所以板主判決除了看板規以外還參考推噓文@_@私以為板規才是唯一判斷方式呢 不過支持你的"參考"另外想請問 對於踩邊線的文章您會怎麼處理?上幾任的參選者都有提出意見~
作者:
dave9898 (黛芙走å§)
2013-04-09 19:40:008個字
樓上苦主不對啊4v45那種的已經是鬧版討噓了 自刪還要判2倍才是啊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4-09 19:42:004v45是慣犯,累犯,明知故犯所以目前對於踩邊線文章 只有在被移除的政見解釋@_@?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3-04-09 19:45:00你原先那條我覺得只是有瑕疵而已, 鬧版文版主得參考推噓文決定刑期範圍內的重或輕 唯違規與否仍由版主判決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4-09 19:46:00隨時放回政見...那幹嘛拿掉 修正阿=,=參考與否只是表面話,看板的基礎和核心就是板規 何需參考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3-04-09 19:48:00阿不然現在群嘲5人規定 也發生過有人去置底揪團檢舉啊
作者:
bit (加薪加薪 *^__^*)
2013-04-09 19:53:00用心 認真 吳宗憲!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19:54:00檢舉歸檢舉 判決歸判決 版主不會因為有人檢舉就必須處分
作者:
stonys (蝶戀影)
2013-04-09 19:55:00推憲哥,常常開發一些有趣打法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19:55:00如果像死魚之類的惡意檢舉 我另有一套防堵方法...沒寫在政見裡面就是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4-09 19:56:00不對阿 您還是沒對踩邊線文章提出一個明確的判決
看來沒你懂我在說什麼
#1I_Ei_vr這種關卡隊友選三太子轉個1C都能過關卡這是我剛剛說的無意義心得文 包含什麼 亂轉 輾過那些都算喔對了你先回R6的那個游走邊緣的 這個感覺還好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4-09 20:07:00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20:10:00老實說 R6你提出的那兩篇感覺文我還真不知道怎麼判...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4-09 20:11:00就是不知道怎麼判 才會一而再 再而三的累犯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20:12:00事實上是他有提出他的見解 只是這見解是沒有加以驗證的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4-09 20:13:00是 以人心下去判決不錯 再板規外以民意下去作為參考不錯推噓文為參考也不錯 讓一些新手or還有自知力的能之難而退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3-04-09 20:14:00就是不知道怎麼判 才會要讓板眾來決定啊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20:14:00這種文如果要規範 很容易就真的變成文字獄了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4-09 20:14:00那麼累犯呢? 屢屢以邊線文來規避板規和板主的善心 能否?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20:15:00其實是可以判「沒有實測依據,誤導嫌疑」但頂多是警告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3-04-09 20:15:00界線模糊的文章一堆 是嫌板主被為難的還不夠嗎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4-09 20:15:00是阿 所以要有一條明確的提出哪些不行 就不會有以上的後果其實不是鑽牛角尖....只是卡在一個沒有明文規定我是樂見你新提出的這個以推文作為參考但只是這個參考後 能做到多大的效益而已踩邊線文章我以前在別的地方也常玩,不好被弄只是希望有更明確的規範來限制而已以上 感謝你的認真回覆
謝謝大大讓我們有神魔可以玩 沒有他們...就沒有我們怎麼可以因此桶他...... 或許這個回應是開玩笑的但是想法好像有點不妥
既然要規範心得文可以規範多一點 像是隊伍圖 通關圖排行榜圖 錄影 這些都是可以考慮的
作者:
Nuaaukw (晨曦之憶ã€)
2013-04-09 20:32:00別、別要錄影 (尖叫)
沒錄影至少有圖為證吧 錄影有些手機太爛跑不動截個圖總會吧就算用BS玩也有printsreen鍵 沒有截圖問題啊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3-04-09 20:55:00沒被提意見的參選文不是極好就是___
作者:
cccman (雲月)
2013-04-09 20:58:00R6
作者:
Nuaaukw (晨曦之憶ã€)
2013-04-09 21:12:00圖我是ok啦,所以我只是尖叫不要錄影而已 XDD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3-04-09 21:14:00至少這篇的推文數大部分是針對政見來的 好溫馨啊XD
作者:
chl520 (布萊德)
2013-04-09 21:21:00憲哥必推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3-04-09 21:21:00突然想到反制惡意檢舉的那點 我想到的是檢舉標準必須在本版至少發表5篇文 且包含一篇心得文 證明是真的有在玩遊戲的另外 除了有隱私問題(涉及人身攻擊等)或違反法律 得直接寄信給版主檢舉外 其他必須於置底推文檢舉始受理也就是說 被水桶的人基本上是沒有檢舉權的 如同沒有發言權
心得文的部分...我是覺得沒圖可以用閒聊就好用心得但沒圖就跟抽卡文一樣板規處理之類的
然後我很希望可以有參選人對旅人、號角、幻獸這種素材關
給推 大大發的心得都很有建設性 不過禁水那篇真的很難不
做一些規範,甚至是地獄級,有時候好心得或真正平民組合
同wlkb0000大想法 又或者在置底的推薦文中更加經常地去巡視一下,有些被淹沒的好文可以m起來讓大家較易發現供參考政見1的部份 推噓文的參考這個說法反而也很籠統的說
作者:
malanna (女王)
2013-04-09 22:51:00你的ID 好長喔 那另外一位板主怎辦><
#1JFAvKDz [公告] 版主徵選 1~2位ID長合計18字元@@目前參選者字元除憲哥之外都在≦8字元
憲哥加油~~ 需要你的組隊文不然我的對板友都沒貢獻XDD
作者:
bitcx (Luke)
2013-04-10 00:00:00well done! !
作者:
ice0514 (五å)
2013-04-10 00:29:00唔 還是表達一下,自己心中的尺最重要..
作者: oliverwind (Oliverwind) 2013-04-10 02:18:00
好認真的討論串 希望能有一片新風氣
作者: mts10210 (KEN) 2013-04-10 21:07:00
推 憲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