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退文的當下就回信給版主
等了三天都沒回應才決定申訴
因為看到申訴之後版主必須要回應 所以順便寄信提醒版主
第一封信不知道為什麼沒有備份在信箱
況且我也不會去一直寄信 這不叫溝通叫做騷擾
所以才把申訴當下的信轉過來
至於你認為不是溝通 因為我沒辦法轉TOS的文過來
但在版主要水桶之前就已經溝通過了 包含版上的公告文和站內信
如果照你的說法 時間點也並非在水桶之後 那是否一樣不具效力??
※ 引述《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之銘言:
: 我指的是...把你寄給板主"已讀不回的信件"
: 貼到板上來,我想應該不只上面那篇吧?
: 而且上面那篇比申訴時間晚是沒有效力的(而且並非"溝通")
: 請在48hr內補上
: ※ 引述《roder (尊重 q( ̄︶ ̄)p 包容)》之銘言:
: :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 : 標題: Re: 退回文章(違反本板板規一-b達退文標準)[攻略] 牛魔王解放
: : 時間: Sun Jul 27 02:09:43 2014
: : 已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