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ster928 (Mr咚)》之銘言:
: 這篇檢舉跟前兩篇檢舉是差不多的 由於有版友回應版主24小時不回應 不算久
: 所以決定先移除申訴文再等待該版主回應 但是今晚再寄信時發現版主已經"拒收"
: 所以應該可以合理的認定他"拒絕溝通" 所以重新PO這篇申訴文
: 拒收截圖 http://ppt.cc/1Kui
根據戰略高手群組的申訴規則,所有申訴提出前,必須先與該板板主溝通,
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一週」以上不理會,才得以提出申訴。
所以基本上這個申訴提出的時間點,並不符合戰略高手群組的規範。
不過因為使用者宣稱欲溝通的時候板主拒收信件,因此我決定還是先對申訴案件提問,
若是有必要再請板主對本案件作進一步的解釋,以滿足原本程序上的要求。
: 起因:
: 本人於9/27與9/29各發表一篇生日PK文 發P幣以及鄉民切磋 但是由於文章內含
: 實況連結 所以版主於9/29當天以T1 將本人水桶5天 由於誤踩板規 所以無異議
: 但一天後 有版友於lol的檢舉版 檢舉9/27的文章
: 版主隨即以T1累犯 將本人水桶5+10=15天
: 看到之後隨即向他反應
: 應該是5+5=10天(如果以他的一罪一罰+朔及既往去定義) 為何變成累犯?
: 對於從"嚴"認定無法接受
: 於是他請我去申訴
根據我查詢的紀錄,在今年的 7/17 , #1JnyIx6Y (LoL) 這篇公告當中,
po11po11 板主即已經針對您的實況文違反板規 T2 作過判決並且處分,
因此 9/27 與 9/29 兩次的違規,在我來看似乎都屬於違反板規 T2 的累犯。
而板主在認定上似乎僅認為 9/29 的違規是累犯, 9/27 的違規是初犯,
這似乎是從寬認定而非從嚴認定。但僅針對板主認定「累犯」這一點,
我目前認為基於 7/17 的判決,往後違反板規 T2 的違規被認定為累犯應該沒有問題。
: 但是就這樣過沒多久 他立即更改判決 從T2累犯==>永久水桶
: 很明顯是情緒上的判決
: 他的判決原因為:
: 考量其毫無悔意且多次違規
: 於是將其永久水桶
: 今天如果是鬧版 我甘願被處罰 但誤踩版規 被解釋到毫無悔意
: 真的無法接受
: 短短兩天內從一個T1的判決提升為T1累犯 再提升到永久水桶
: 等於永久限制本人發言權 完全無法讓人信服
我無法判斷 Pellaeon 板主的判決是否是情緒上的判決,我只在意判決是否合乎板規。
從過往的紀錄來看,您的確一而再、再而三地違反 LoL 板的板規並被處分,
即使單論板規 T2 也已經違反三次。從過往的紀錄加以認定,確實有出桶後明知故犯,
而無法認定具有悔意的情況。因此板主根據過去多次的違規紀錄認定違反板規 E1 ,
目前就我來看也符合板規 E1 所約束的條件。您必須提出更有力的論證說明,
板主在滿足板規 E1 的條件下,以板規 E1 作出符合板規 E1 的處分有何不當。
: 再看他對於改篇水桶判決的推文回應中 可看的出來有失公平
: 推 imdai : 慘了 鴻章你要被鬥了! 09/30 23:41
: 嗚嗚我好怕>_<
: 推 SPiCa0831 : 這樣不會被鬥啦 除非鴻章像某人發廢文酸凱能神XDD 09/30 23:49
: 但神要去檢舉我了 好可怕
: 這樣的判決完全失去公正 再加上他後續拒收信件的動作
: 擺明就是希望我來這邊申訴 本人這帳號雖然不常上
: 但還是希望有屬於他的發言權 請小組長明察
就我目前所看到的證據,板主的判決並沒有偏離板規所約束的範圍,
請對於板主判決「有失公平」之處進一步詳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