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LOL版主 Pellaeon的判決有異議

作者: towe77 (安)   2015-06-26 12:04:15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我認為討論三國跟LOL這類型DOTA類會運用的戰術,符合討論的範圍
: : 包括裡面所提的
: : 1 農野怪與控制兵線
: : 2 輔助經濟用於確保視野,而不是搶先出大裝
: : 3 地形BUFF
: : 4 兩個遊戲中的專職遊走
: : 5 採用洗兵自保、分推、中二、雙遊走、做陷阱引誘
: : 甚至專抓某個角色,阻止他發育出關鍵裝備與其他相關戰術
: : 哪一樣不是跟LOL的遊戲環境有關,哪個不是LOL玩家都會使用的?
: 以我對板主判決標準的理解,如果是討論 LoL 的戰術,那當然是符合討論區主題。
: 相對地,如果討論的是其它遊戲的戰術,而沒有與 LoL 的遊戲或其戰術作比較,
: 那自然只能算作是與其它遊戲相關的戰術討論,而與 LoL 板的討論區主題無關。
: 即使這些戰術背後的思維是兩個遊戲共通,仍不足以說明具體的戰術與 LoL 相關。
: 因為我已經很久沒有玩三國,也沒有玩過 LoL ,所以我對遊戲內容的理解,
: 遠不如申訴人與板主。就我目前的理解,被處分的原文中直接與 LoL 遊戲相關的部份,
: 僅有「牽拖趙雲打司馬,不然你看過蓋倫中路打球女的阿?」
: 「但是你看過LOL的精選對戰 有中路 MF 打Cait?」
: 僅有這兩句陳述與 LoL 相關的文章,我不認為能稱得上是 LoL 遊戲戰術的討論。
: 其餘的戰術討論,即使可以被稱為是三國與 LoL 共通的戰術,但事實上在描述當中,
: 並沒有與 LoL 的戰術互相連結與比較,就算原文證成了三國是一個戰術豐富的遊戲,
: 那也與 LoL 的遊戲沒有直接的關聯。並不能僅是因為兩個遊戲有共通的特質,
: 就認為討論與 LoL 相似型態的遊戲戰術,等同於討論 LoL 的遊戲戰術。
: 兩者之間的關聯必須被顯性地描述出來,才能被視為是與 LoL 的遊戲內容相關。
首先,在我被D1文章的原文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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