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walkdog0603 12/12申訴案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8-02-05 01:45:21
在此先為因個人因素延宕判決多時向雙方致歉<(_ _)>
主 文:
1.承#1QGul8Dc (Sub_Strategy)
#1QGvd_Uq (Sub_Strategy)以上兩篇彙整
LoL板 VVVV5555 板主之水桶判決存在以下程序瑕疵:
1.逕行依照單方說法,未經組務、帳號部認可判定分身
2.創制新規合併當事人於檢舉板之行為,於主板進行鬧板認定
請於獲悉本組判決後,即刻解除 walkdog0603 及 zzzzzzzzz 以上兩名
於LoL板主板之E1鬧板水桶
2.V板主如認定w君和z君為分身帳號,請依正常程序,重新提出多重障號查詢申請
3.然本案中,V板主之行政瑕疵,本組僅認定為不諳程序所致之問題
V板主於公告處分事由,乃至後續組務詢答皆充分展現欲維繫板面秩序之決心
並無惡意審判之情事,故本組據此以否決當事人w君之「瀆職、下台負責」等主張
冀望V板主日後能於立意良善之餘,更注重程序正義,以利處置方式更加公正
判決要點:
該案件前因後果相對錯縱複雜,細節請見本文首處之提及兩篇彙整
z君於主板遭水桶後,被認定為分身(包含自承)之w君僅於主板正常發文兩篇
且並未受處分之情況下,遭V板主以其於檢舉板之相關言行合併認定為「主板鬧板」
雖依本組之察w君之兩文或有爭議,但V板主於私信申訴、組務答詢中並未提及相關問題
故本組據此判定V板主之鬧板水桶事由僅事具「水桶中分身發文」和「檢舉板不當言行」
以上二者
其一、水桶中分身發文,依正常處理流程,需向帳號部提出多重帳號查詢申請
縱使本案中,當事人中w君單方面承認確實,亦非兩造均予承認
相關認定僅被視為「不違反站規」,於體制上仍屬帳號部權責
依板務站長之公告,V板主之簡易認定在當事人申訴成案之後,即起無效
故,V板主如欲認定當事人w君及z君為多重帳號請據理提出相關申請
如證確實,兩帳號後續之處分按 zzzzzzzzz 原處分(#1QBEEnb2 (LoL))日數計算
但本案發生至今,該兩帳號受水桶處分日數已遠超過原處份之日數(30日)
故,本組判定除帳號部將來所批示之處分外,板務部不應再重複處分之
其二、將「檢舉板之不當行為」合併於主板認定之項目
蓋,經本組所察,LoL板主板和檢舉板現行有兩獨立板規
但兩板板規之明文定義中,並未涉及任何有關跨板面行為之範疇認定項目
然則按慣例LoL板主板非永久水桶帳號,至今一向具LoL板檢舉板之發言、檢舉權
縱使為永久水桶帳號,如未於檢舉板遭水桶處份,平時亦具備檢舉板正常發言權
據此可知,按慣例,使用者於兩板面之行為應以獨立判決處理之
然,本案中,按V板主之主張:
兩板面為相關板面,板主權限互通,部份規章亦互相影響
故雖獨立處分應以當板當判為主,E1鬧板等惡性重大之違規項目應可合併處分
此處為本案中本組最最難以決斷之部分
按本組多日所察,過往從未有過相關定義或判例
在V板主如此主張以前,無論板主或板友皆聞所未聞此類情況
蓋即,V板之主張應為「新規創制」之行為
本組肯定板主本有新規創制之權力,然而於本案中不具充要事由,新規不應溯及既往
是乎,V板主之主張不應適用於本案之中,本組判定此為處分上之程序瑕疵
且w君於檢舉板之不當行為,已於 #1QBxw65P (LoL_Picket) 判決中
由 InnGee 板主具檢舉板板規獨立處分之
雖該處份於時程上為後判,但依程序為正當判決
按單一行為不應重複處分之原則,上述兩處分應消滅其一
故本案中由於後判為正判,故本組判定 V板主之 #1QBfkATu (LoL) 判決效力應予消滅
如後續V板主仍認為檢舉板之行為如惡性重大,應可與主板行為合併判決
應在與其他板主討論後,以明確公告模式新增此一處分模式,並置於板規或精華區法規庫
按以上兩點,縱然本組肯定V板主之處分立意並無不妥
其處分方式仍具有重大瑕疵
再者,由於本組個人因素使致本身素案判決延宕
當事人w君和z君所受處分時間已過半,遠超原始刑度之30日水桶
該處份案再無續存之理由,應於獲悉判決結果後即刻解除之
戰略遊戲小組長 rainna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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