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ehfhf553 信箱]
作者: ct112233 (cctt)
標題: Re: 看法說明
時間: Thu Nov 22 02:17:20 2018
喔喔如果是這樣, 那我覺得你可以拿我這封聲明給組務
gehfhf553版友在時限的一周內已確實與我充分溝通
基於各方考量, 我仍維持AOE版編號13512號文章之判決
這樣應該是有效力的
你再試試看~
※ 引述《gehfhf553 (胡四)》之銘言:
: ※ 引述《ct112233 (cctt)》之銘言:
: : 我無意參與你們的恩怨, 麻煩就別把我扯進去了...
: : 也請不要拿我任何的回信給別人, 這些內容僅止於我們兩個知道就好
: : 另外我記得組務版的申訴方法可直接貼網址或文章代碼, 不用特地轉錄
: 我會這樣講是因為有一篇寫:
: 「再次重申
: 板務檢舉文/板務文/水桶到期解除等,
: 請先依照看板規定與板主連絡(記得保留記錄)
: 並靜候一週讓板主處理,
: 若板主一週內都無回應,或是您對板主的回應仍有所不滿,
: 請檢附連絡資料再來此提出申訴;
: 未先嘗試與板主溝通過,且讓板主有足夠時間回覆前提出之申訴,
: 將不予受理
: 以上」
: 所以才跟你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