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訪客百年水桶條例
2008年9月2日制定後公告實施
2009年11月4日第一次修訂
2010年1月7日第二次修訂
2012年12月12日第三次修訂
漫吐板的宗旨是,讓所有對動漫作品感到不滿的讀者或觀眾,有一個盡情
吐槽、發洩的空間。在此前提之下,板規對於護航言論的規範相當嚴格,並對
吐槽言論儘可能的放寬。然而焉知今日之護航非明日之吐槽?漫吐板本著鼓勵
討論的精神,多年來不將水桶禁言用於文章中的違規,也一直謹慎控制水桶天
數,便是不想讓板友懼於水桶而不敢發言。
可是,若有使用者僅是想過來搗亂後拍拍屁股走人,那板主群也沒有必要
顧慮到他是否還有繼續發言的意願。這便是惡意訪客條例的初衷。
後來,板主群將惡意鬧板也加入此範疇中。包括:挑釁板友、挑戰板規、
洗板、轉錄無關文章、散佈不明連結,並且其情節嚴重者,都視為惡意鬧板。
但即使使用者被板主認為有惡意鬧板的嫌疑,也還須具有以下特徵之一,
才會被判定為惡意訪客:
╭═══════════════════════════════╮
│ │
│1.未曾在板上發表過文章 │
│ │
│2.免洗ID <上站200次以下或文章數50篇以下> │
│ │
│3.有劣文 │
│ │
│4.一年內被板主刪文達五篇以上 │
│ │
╰═══════════════════════════════╯
第一次被判定為惡意訪客後,水桶一個月
第二次被判定為惡意訪客後,水桶一年
第三次被判定為惡意訪客後,水桶一百年
由於已給予兩次自新機會,新版的惡意訪客辦法將不再提供解除的方法
請注意。但對於被舊版惡意訪客辦法水桶的使用者,仍可要求解除。
以下解釋惡意鬧板的認定細項。
一、挑釁板友:如「漫吐板的各位都是垃圾」、「一群宅宅躲在這裡取暖」,
特別嚴重的人身攻擊都屬之。
另外,發表汙衊、敵視等否定漫吐板的言論,視為挑釁全體
板友,亦屬之。
二、惡意違規:如「不爽不要看,水桶我呀笨蛋」,畜意違反並蔑視板規者都
屬之。
三、洗板:同一天發表三篇以上違規文,或是同一頁發表兩篇以上違規文,都
視同洗板。或是在推文中大量發表無關內容,致影響板友正常討論
者,亦屬之。
四、轉錄無關文章:連續轉錄無關漫吐的文章達到兩篇或以上時,視同惡意鬧
板。特別是養身方法類的文章,我們都聽過安麗,所以不
用轉過來了。
五、散佈不明連結:在推文或文章中散佈不明連結皆屬之。因為我怕中毒不會
去亂點,所以請想提供連結的板友講清楚要連到哪裡去。
如果我被騙進去中毒,會上報站方砍你帳號。
以下解釋惡意訪客判定中新增的第四項。
由於本板鼓勵發文,因此對於文章中的違規,一向是先告誡、後刪文,並
沒有更進一步的罰責。但如果因此讓有心人將漫吐板當成廢文練習區或是心情
小築之類的地方,那就本末倒置了。因此從今而後,在一年內被板主群刪除超
過五篇文章者,可判定為惡意訪客。然而,發表超過一個月才被刪除的文章,
不在此限。
希望板友互相尊重,不要有動用此辦法的時候,共勉之!
板主:killeryuan
板主:hitolin
板主:jschenlemn
╔═══════╗
║ 漫 ║
║ 版 ║
║ 畫 ║
║ 主 ║
║ 吐 ║
║ 群 ║
║ 槽 ║
║ 印 ║
║ 版 ║
╚═══════╝
作者:
gofee (撞牆的青蛙)
2011-07-16 10:08:00OC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1-12-11 22:08:00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畜意違反並蔑視板規者 ->蓄意 挑個錯字 推文刪掉沒關係
作者: Holokeu (Holokeu) 2012-12-13 20:02:00
捅到小熊二連霸好了
作者:
Rinje (もえないゴミ)
2012-12-13 20:12:00感覺有點針對性,但是一定是我想太多了\(^o^)/
作者:
Anauma (穴馬)
2012-12-13 20:22:00系統最久只能水桶二十年的樣子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2-12-13 20:26:00ptt 無法開100年啦
作者: Holokeu (Holokeu) 2012-12-13 20:39:00
可以傳承下去,累積五次20年
作者:
suumire (S)
2012-12-13 23:27:00好像有一種代代相傳傳家水桶的感覺XDDDDDD
作者:
pearMA (小肥宅酪梨)
2012-12-13 23:50:00搞不好這世界就只剩下八天而已XDDD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2-12-14 01:58:00一百年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2-12-14 09:55:00曾經有一個真誠的公告擺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沒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莫及,塵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如果上天可以給我個機會再來一次的話我會對這個公告說請水桶我,如果非要在這個水桶加上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百年......如果一百年後PTT還在的話,被桶者可以出本書叫"百年孤寂"
作者:
Pegasus99 (天馬行空...的天馬)
2012-12-14 10:41:00這有點精彩XD
作者:
mer5566 (あめ)
2012-12-14 12:17:00為什麼翻到第三頁有種被挑釁的感覺 好爽wwwww 我果然是M
百年水桶XDDD 因為被水桶而哭了嗎?你爺爺我還沒出水桶之類的祖孫對話就覺得很促瞇
作者:
o07608 (無良記者)
2012-12-14 17:38:0027年後,BBS還在不在都是個問題了XD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2-12-14 19:33:00wwwwwwwwwwww
樓上說的也有道理耶,要不要限個劣2之類的防小白呢?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1-07-19 14:14:00有人中過一百年了嗎?
作者:
c80352 (諳語)
2011-09-27 17:14:009/26 百年紀錄誕生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