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神遺棄的二十天
這是茉茉奇麗子,所有的書,我最不喜歡的一本(我最喜歡秘密)
簡單講重點
男女主角,正好目擊銀行搶劫
壞人們綁架了男女主角
女主角被壞人們,輪流強暴(至少被六個壞人,輪流強暴了)
還強迫男主角看女主角被輪流強暴的過程
壞人們又強迫男女主角,做愛給壞人們看,又拍成錄影帶
還用火焰燒男主角的背部
又強迫男主角泡在很燙很燙的熱水裡
又強迫女主角去當妓女
男主角發高燒了
壞人們強迫女主角,給壞人們口交
不然就不給男主角退燒藥
有一次,壞人開車的時候
女主角趁機跳車
女主角順利逃走了
女主角本來要打電話報警的
但是後來,因為女主角想要跟男主角,手牽手的一起逃走
女主角就沒有報警了,也沒有通知家人跟好友
女主角就主動回去壞人們的房子裡
女主角回去壞人的房子裡之後
女主角才開始傳隱藏簡訊(之前都沒有傳簡訊),給好友
後來壞人發現了,壞人就帶男女主角逃走
然後出車禍了
除了男女主角以外的人,都死掉了
結局很喜劇
>>但是後來,因為女主角想要跟男主角,手牽手的一起逃走
女主角就沒有報警了,也沒有通知家人跟好友
女主角就主動回去壞人們的房子裡
拜託!女主角這樣的行為
就好像根本不會游泳,還親自跳下水,去救人一樣啊啊啊!
在現實生活中
這種行為,通常是兩個人,最後都會死掉啊!
這是錯誤示範啊!!
一個人死掉,還是比兩個人都死掉,好很多啊
還有,女主角也應該先叫警察,去救男主角啊!!
也不會先去看醫生,你不怕性病或懷孕嘛!?
我很想用拖鞋,打女主角的頭(崩潰)
再強調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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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最不喜歡,被神遺棄的二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