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違規行為警告水桶判決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4-06-12 21:29:47
※ [本文轉錄自 Suckcomic 看板 #1JcQTuUo ]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看板: Suckcomic
標題: [公告] 違規行為警告水桶判決
時間: Thu Jun 12 21:13: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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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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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 #1JbIvr4Z (Suckcomic)
【文章標題】 [少年]王者天下還是改名為有個能幹的副將真好吧
【判決時間】 201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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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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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poko君違反『板規3-2』,予以警告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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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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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根據板規3-2,護航者不得無端質疑吐槽者對於作品了解、投入之程度。違者予以
警告兩次
2.b. lopoko君於該篇文章中,先是批評發文者為吐而吐,而後質疑發文者是否看過三國
演義,此為對原發文者對於作品了解程度之質疑,另外護航者並無解釋提出三國之
意義何在,僅以此質疑吐槽者並依此強行消滅吐點,已屬違反『板規3-3 你沒認真
看』之行為,依板規予以警告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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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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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opoko:這根本為吐而吐,好歹也看過三國演義吧?06/1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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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上訴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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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版友不服判決
請於收到判決信後三日內於SuckcomicBM提出申訴。
申訴時請附加有效字數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為並無觸犯板規之客觀實際理由
供板主群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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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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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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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 #1JbhGovp (Suckcomic)
【文章標題】 [少年] 虎頭蛇尾的獵人
【判決時間】 201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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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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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0o19君違反『板規3-2』,予以警告兩次。
forb9823018君違反板規『3-3』,予以警告兩次。
qscgg君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
pride829君違反板規『3-1』,予以水桶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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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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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根據板規3-3,護航者不得無端質疑吐槽者對於作品了解、投入之程度。違者予以
警告兩次。而該文中,r50o19君推文質疑作者是否看過完整劇情,為質疑吐槽者
是否了解作品之行為,依板規予以警告兩次。
2.a. 根據板規3-3,護航者不得以幻想、推測之劇情予以護航。或要求讀者等待後續劇情
違者予以警告兩次。在此篇文章中,forb9823018君無法以現有之劇情護航吐點,
反而要求原發文者繼續等下去,不要太早下定論;已屬違反板規3-3之行為,依板規
予以警告兩次。
3.a. 根據板規3-1,不得以無關作品之事項為護航,違者判處水桶三日。
例如:不爽你去畫、不然要怎麼畫(批評讀者能力)、年輕人就是不懂(批評讀者
身分)、愛看又愛吐、看漫畫這麼認真幹甚麼(批評讀者心態)
另外若以銷售量或是讀者數量來護航也屬於此項違規。
本項為最嚴重違規護航,在推文中使用會被水桶三天,在文章中使用會被直接刪文
不另行公告。
4.a. qscgg君於該文中並未對吐點提出合理之辯駁,並表示此為「發文者不喜歡劇情,
沒什麼好護航的」;然而此舉已是把所有發文者提出的吐點視為個人喜好之護航
方式,另個人喜好問題係屬無關作品,而是關乎個人心態之外在事項。以此護航實
以違反板規3-1,依板規予以水桶三日。
5.a. pride829君之推文以ptt之推文模式與推文用語習慣來看,為對文章表達不以為意
之意思。而此舉視為對原發文者能力之批評,為違反板規3-1之行為,依板規予以
水桶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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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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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50o19:你確定你有看過完整劇情,或者你是jump三定則的忠實粉絲06/11 00:10
→ forb9823018:至於阿魯卡那邊看作者後續解釋吧,不要太早下定論 06/11 00:42
→ forb9823018:說不定毒只有核彈引爆後才能觸發 06/11 00:43
→ forb9823018:核彈有限制所以只有會長有 06/11 00:44
推 qscgg:這篇沒什麼好護航的...就不喜歡劇情,無解。 06/11 09:12
→ pride829:沒有2 06/1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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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上訴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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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版友不服判決
請於收到判決信後三日內於SuckcomicBM提出申訴。
申訴時請附加有效字數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為並無觸犯板規之客觀實際理由
供板主群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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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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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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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 漫吐『比爛舉例』判例收錄第140611號
【文章標題】 Re: [少年] 虎頭蛇尾的獵人
【判決時間】 201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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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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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ghfftjack君違反『板規3-5』,予以警告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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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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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根據板規3-5,護航時不得以本部或他部作品舉例以證己身不致特爛,違者予以警告
兩次。ghghfftjack君於該文中把獵人之種種情形套用至其他作品,此已有違反板規
3-3之疑慮,而後卻引用這些幻想之劇情對比獵人,欲使之不致特爛;此舉以明確
違反板規3-5,依板規予以警告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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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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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區 z-80-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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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上訴與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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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版友不服判決
請於收到判決信後三日內於SuckcomicBM提出申訴。
申訴時請附加有效字數一百字以上之自身行為並無觸犯板規之客觀實際理由
供板主群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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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板主:jschenlemn
作者: lopoko (不滅修羅)   2013-06-10 10:27:00
這根本為吐而吐,好歹也看過三國演義吧?
作者: r50o19 (打開推進器)   2013-06-11 00:10:00
你確定你有看過完整劇情,或者你是jump三定則的忠實粉絲
作者: forb9823018 (風過無痕)   2013-06-11 00:42:00
至於阿魯卡那邊看作者後續解釋吧,不要太早下定論說不定毒只有核彈引爆後才能觸發核彈有限制所以只有會長有
作者: qscgg (QSC)   2013-06-11 09:12:00
這篇沒什麼好護航的...就不喜歡劇情,無解。
作者: pride829 (竹鼠)   2013-06-11 09:50:00
沒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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